八月中旬,刘备准备齐全之后,就带着韩荣、公孙瓒和家乡父老的殷切期待离开了家乡,带着大车小车二十多辆,再次踏上了前往雒阳的旅途。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怎么的,从涿郡南下穿越冀州,一路上顺顺当当,没什么风波,连阴雨天都没遇到几次,除了天气有点热之外,倒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刘备为此十分高兴,在路上遇到山清水秀较为凉爽的地方还会停下来搞烤肉派对,满是闲情逸致。 一直到进入河内郡之后,他们才在一条山路中发现了一群土匪正在围攻一支车队,车队有护卫,正在和土匪大战,但是土匪人多势众,车队方面眼看不济。 说老实话,当刘备听到前哨队伍说他们发现有山匪正在抢劫一支车队的时候,反而觉得这才是正常的大汉朝,反而觉得这才算是真正正常的大汉天下。 之前那一段顺利的路途在他看来甚至都有点不正常。 没有山匪强人拦路打劫还是正常的东汉末年吗? 要是天下真的那么安定了,煌煌大汉还怎么会走到末路呢? “大兄,咱们怎么办?” 张飞一脸战意,策马来到刘备身边,询问刘备接下来的打算。 刘备当然清楚张飞的意思。 这家伙从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儿,跟着卢植上了两次战场之后更是点燃了骨子里的好战之火,惟恐天下不乱,一听说能动手那是比娶老婆睡觉还要开心。 当然,刘备也不是一个安分的主儿。 “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山匪,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剿,今天他们可以打劫这支商队,明天搞不好就会对咱们出手,我既然为国家孝廉,必然要为国出力!剿!必须要剿!” 刘备一声令下。 然后大家立刻准备起来。 刘惠这个没什么武力的随队书记官一样的角色立刻登上一辆货车躲了起来,避免成为大家的累赘,这一点上他还是很自觉的。 刘勇、刘晟两个好勇斗狠的刘氏宗族年轻人带着八名骑士围绕在家眷车队周边,保护家眷。 张飞则带着剩下的骑士三十多人做好了战斗准备。 刘备登上了家眷车辆,跟韩宁还有韩小蝶说了一声。 “前头有些不长眼的匪类,待我去把他们剿灭了,咱们就继续上路,你们在这里待着,就在车里,哪里都不要去。” “会很危险吗?” 韩宁很是担心,抓住了刘备的手:“叫益德去就可以了吧?郎君还是不要去了。” “不可,我为首,理当冲锋在前。” 刘备摇了摇头,又露出了笑容:“放心吧,我自幼摸爬滚打,早已经历过生死,这些区区匪类不在话下,你们二人保护好自己。” 说完,刘备离开了马车,提刀上马,和张飞一起冲锋而去。 该说不说,这年头骑马是个真正的技术活,技术要求很高。 因为马身上没有马镫和高桥马鞍,只有简单的护具和为了方便上马而设置的单边马镫。 骑士一旦上了马就要靠缰绳控制马匹的前进方向,用双腿夹紧马腹维持身体的平衡,这对于腿部力量的要求非常高。 想要马上作战难度更大。 一般骑兵只能用单手刀剑或者特制的手弩,只有特别厉害受过专门训练的精锐骑兵才能使用长矛或者是弓箭。 当年匈奴人就是靠着一手骑射功夫纵横大汉北疆的。 抛开这些不谈,骑马对于衣物尤其是裤子的磨损力度也很大,经常骑着骑着大腿内侧的裤子就磨破了,更有甚者皮肤都能给磨破,血淋淋的一片看上去很是难堪。 因为皮肤被磨破了,疼,所以下了马走路都要岔着腿走,跟企鹅一样一摆一摆,姿态十分不雅,让人看了直摇头。 没办法,这就是前高桥马鞍、双边马镫时代人类为了追求速度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为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刘备早已跨过了这道心里的坎儿。 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刘备和部下的感情都很好,且经常会用身体上的接触来增进感情,比如一起洗澡的时候,大家就常常比较彼此大腿内侧皮肤的粗糙程度和肌肉的结实程度。 一群人里面,张飞大腿内侧的皮肤最为粗糙,而关羽的肌肉最硬。 若是要论综合,则还是刘备综合素质最强,这与他最早接触战马和骑术脱不开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牵招的大腿内侧肌肉最具有弹性,质量很高,这是刘备亲自验证的。 男人之间的友情自然不必多说,刘备一声令下,带着三十名幽州汉家骑士呼啸而来,携一往无前之势对散乱的土匪们进行急速冲锋。 土匪们猝不及防,被转瞬即至的刘备骑士队杀到了眼前。 刘备手持环首刀,眼疾手快,挥手一刀就斩下了面前一个土匪的脑袋。 那土匪的脑袋落在地上滚了几圈,无头尸体如喷泉一般喷出大量血液,然后轰然倒地。 如此这般的景象大量再现,刘备骑士队的骑士们挥刀杀入土匪群中,挥手一刀就是一颗人头落地,再一刀又是身首分离。 鲜血如泉涌,如同末日般的景象会给人带去极大的视觉冲击,稍微胆子小一点的都会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甚至还会精神失常。 然而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残酷之处。 十九岁的刘备对此早已习惯了。 街头斗殴也好,星夜杀人也好,这是他为了在东汉末年的幽州生存下来不得不做的,不得不去习惯的。 除了被斩首的土匪,还有些运气差的土匪直接被疾驰而来的战马撞飞了,往后横飞一丈多才堪堪落地,痛苦呻吟。 战马的冲击力极为恐怖,不是人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更别说他们未曾结阵,没有盾牌,没有长矛,马群一来,立刻就有一大堆土匪被撞飞、被践踏而死的。 骑兵对于未结阵步卒的优势彰显的淋漓尽致。 土匪们骤然遭到打击,虽然人数明显多于刘备的骑士队,可是被这样一番冲击冲的快速崩溃,顿时也不管抢劫了,也不管山大王的命令了,立刻嚎叫着四散逃开,各自逃命去了。 还是一群乌合之众! 那就更好对付了,他们真要聚拢成一团一致对外,还能给骑兵们带来一些麻烦,但是这漫山遍野的狼狈奔逃,简直就是骑兵们眼中的活靶子。 刘备瞅准了一个个子高大穿着不一般的家伙,策马而去,急速奔驰到他面前,扬起手中环首刀一刀砍下去,一颗硕大头颅瞬间落地。 这大抵是个山匪头子,他一死,周围的山匪都惊慌失措的嚎叫出声,好像死了爹妈一样的凄惨。 于是这场小规模的遭遇战很快就结束了,刘备成功通过战斗将一支二百多人的山匪队伍打败,大家杀了四十多人,其他的土匪全都逃跑了。 刘备也没有追击和俘虏的想法,只当这是一次军事演练,把他们全部赶走也就差不多了,至于救下来的人,他本身也没什么想法,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顺便练兵,仅此而已。 不过被救下的车队成员显然不这样想,领头的年轻人亲自前来向刘备表示感谢。 “在下甄俨,表字子雅,中山国无极县人士,家父上蔡令甄逸,不知阁下是?” 好家伙,无极甄氏? 那可是世袭二千石的中山国豪族。 刘备上下打量了一下自称甄俨的男子,颇有些意外。 “在下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人士,孝景皇帝之后。” “原来是汉室宗亲。” 甄俨恭敬一拜,开口道:“此番在下遭逢劫难,若非玄德兄出手相助,恐早已遇难,救命之恩,铭记于心,必有厚报!” “无妨,无妨,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刘备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咧嘴一笑:“况且这山匪,无论何时都要剿灭,在下既然为汉室宗亲,当然要为国效力,剿杀山匪。” —————————— PS:新书起步日常求票~大家喜欢的话也要随手点个收藏哟~~ ------------ 二十六 我的路,该如何走下去呢? 甄俨其实早就在上下打量刘备。 他估测刘备身高八尺有余,且身姿雄壮,仪表堂堂,衣着不凡,言辞不凡,便知道他应该不是那种烂大街的贫穷汉室宗亲。 汉室宗亲四个字在如今的大汉天下已经没什么牌面了,吓唬吓唬普通小老百姓还行,对于有点身份见识的人来说,是需要辩证对待的。 刘氏子弟除非当今皇室近亲,但凡是有点本事的,无不是本人出名之后才有人知道他是汉室宗亲,从没听说过因为是汉室宗亲而成名的。 甄俨见过不少落魄的汉室宗亲,饥一顿饱一顿,抱着汉室宗亲的名号不放手,不愿意去做一些能活命的营生,还活在祖宗的荣耀之中。 不过是废物罢了。 当然也有一些有本事的汉室宗亲,比如被称作八俊之一的刘表,那就是响当当的汉室宗亲,天下名士。 这个刘备虽然不曾扬名于世,但应该也是个有点本事的汉室宗亲,看他衣着打扮,还有那么多骑兵部曲,战斗力还很强大,至少也是一方豪强,地头蛇那种,很有些武力。 不说对方有救命之恩,单纯的交往一下也绝对不是坏事,谁知道未来不会有用上对方的时候呢? 遭逢过大难的甄氏家族子弟们对此有着非常深刻的认知,知道朋友多,路子多,关键时刻,众多朋友里怎么着也有一些能帮上忙的。 而交朋友,讲究的就是态度,态度一定要好,决不能轻易开罪任何人。 于是甄俨再拜。 “玄德兄此言甚是,为国效力乃吾辈之根本,玄德兄高义,在下自愧不如……” 被他吹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刘备也开始吹他,甄俨接着再吹,刘备又吹回去,两人你吹我我吹你,一顿商业互吹之后,终于进入了正题。 看着正在打扫战场收缴战利品的刘备的部下骑士,甄俨有点好奇。 “玄德兄带着如此多的骑士,欲往何处去?” “雒阳。” “哦?在下也是要往雒阳去。” 甄俨有些惊喜,开口道:“不如同行?” “不如同行。” 刘备呵呵一笑,于是便和甄俨约定了大家一起往雒阳去。 路上,甄俨和刘备继续商业互吹,吹着吹着,终于互相知道了他们都是本年度被举为孝廉的孝廉郎,是要往雒阳去参加公府复试的。 而甄俨也进一步知道了刘备有一个海内大儒的牛逼老师,本次前往雒阳就是去投靠老师,并且争取能在雒阳中央留下来的。 关键在于他不是什么简单的门生,他是那位海内大儒的亲传弟子! 好家伙,这简直是妙蛙种子吃着妙脆角来到了米奇妙妙屋,妙到家了! 甄俨看刘备的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 无极甄氏发迹于西汉后期和新莽时期,尤其在新莽时期,无极甄氏大为富贵,一跃成为顶级豪门,一门四人全都是顶级高官,时人称之为【四甄】。 后来,新莽王朝覆灭,而甄氏更是在王莽覆灭之前就冒犯了王莽,被王莽针对性清洗,还没完全成长起来的顶级豪门顿时分崩离析,死伤惨重,只有甄邯一支幸存。 刘秀复汉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善待甄邯,甄邯后人得以继承家业,在中山国世代二千石,在地方有一定地位,但是相较于新莽时期的中央级豪门状态,已经是败落了的。 话虽如此,无极甄氏依然是河北高门,中山国本地的地头蛇,底蕴还是有一点的。 甄氏家族世代利用中山国举孝廉的资格进入官场,也能维持住郡国级豪强的体面,比起刘氏这刚刚起势的半步郡国级豪强,无极甄氏还是很有排面的存在。 不过刘备有一位大儒老师,还是人家的亲传弟子,那意义就不同了。 甄俨也很清楚,在这个时代,甄氏家族只是地方性家族,放眼天下高门豪族,甄氏还差点意思,甚至都挤不进去雒阳,早已不复当年的荣光了。 这年头的真正豪门大户,都是需要儒家经典家传来安身立命的家族,甄氏连一本家传典籍都没有,别说家传儒门典籍的一流士族,连家传律法典籍的二流士族都算不上,最多算个三流士族。 刘备好歹跟随大儒卢植学习了《左氏春秋》,靠着卢植的关系,作为大儒子弟,卢植的衣钵传人,想要留在中央不难,今后靠着卢植掌握的政治资源的推动,刘备想要更上一层楼也不是难事。 一旦靠着卢植等人的推动而成功留在中央,刘备的汉室宗亲身份就能发挥作用,未来飞黄腾达不是难事。 而甄俨身无长物,靠着跟没有太大名气的老师学习的东西,背着一个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姓氏,想要在偌大的雒阳站稳脚跟谈何容易? 最大的可能是一任郎官之后回到中山国继承祖业,继续家族在中山国的事业,继续世代二千石,做中山国的地头蛇。 如此固然稳妥,但是…… 首先,家里不止他一个儿子,二千石的职位却只有一个。 再有,年轻人见识了世界之大,见识到了大都市的繁荣景象,总是想要出去闯闯,而不是待在老家困守祖业。 他心有不甘啊。 就在这个关头,刘备出现了。 他顿时感觉自己有必要和刘备加深一下关系,万一未来能派上用场呢? 于是甄俨便借着如今的局面,和刘备一起南下雒阳,在路上以报恩为名承担起了刘备车队的吃喝用度,展现自己狗大户的豪气。 甄氏虽然已经不复当年荣光,但是多年蛰伏地方,积攒下来的家业也并非等闲之辈所能揣测。 他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刘备等人,顿顿少不了鱼肉,自带的食材用完了就去周边城镇购买,然后让车队里的厨子给做。 虽然只是蒸煮烤之类简单的操作手法,却也给刘备吃的红光满面,韩宁也被吃的腮帮子鼓了起来。 等终于抵达雒阳,刘备便觉得自己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上马都成问题了。 “不过是路见不平,子雅一路招待吃喝,所耗甚多,备不胜感激,之后若得空闲,备自当请子雅一叙,以表感谢。” “救命之恩,如何是吃喝可以回报的?再说了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俨除了钱财,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回报玄德。” 甄俨笑道:“待之后得空,俨还要继续感谢玄德,否则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 刘备哑然失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只能互相交代在雒阳城中的住处,约定公府复试之后再行相聚。 他倒是寻思过,这无极甄氏论起门第远远超过自己,真要说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如此对待的,大概也就是自己拥有卢植这个老师了。 好老师啊,好老师啊。 你给我带来的东西,可真是太多太多了。 将来我若发迹,该怎么感谢你呢? 在刘备的眼前,古老的雒阳巨城初见轮廓,落日余晖之下,帝国衰败的气象一览无遗。 在这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热土上,各路贪官污吏、犯罪份子在这里精耕细作,不断的拓宽赛道、突破作为一个人的底线,不断的让名为人的生物向更加深的深渊滑落。 尽管如此,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雒阳也还是一座响当当的世界级巨城,人口之多远超任何人的想象,当朝皇帝、汉灵帝刘宏的“雒阳太守”职位也可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太守。 我的路,该如何走下去呢? 随着无边无际的畅想,在城门关闭的最后时刻,刘备车队顺利进入了雒阳城,汇入了这个时代的权力洪流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