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面贼王

第729章 小酒馆

听我说要绑了国家情报院国内事务处处长金志义,胡子民吓得差点蹦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老师,这个绝对不行!”   “为什么?”我看着他。   “这个、这个弄不好就是国际大事件,没人扛得住啊!”   “我不需要任何人扛,谁知道是我干的呢?”   “可、可、可……”   他脑门上都是汗了。   我挨个人看了一眼,“各位,你们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唐大脑袋懒洋洋道:“没有,小妙妙还在人家手里呢!管他娘的谁扛,绑了再说!不是他们干的,就再放了呗!”   倪良苦笑起来,“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我表情严肃,“二位可以退出,出了问题由我九处负责!”   胡子民胖呼呼的脸抽抽得像个包子,“我滴武教官哪,倪哥接待的你们,资料又是我提供的,这不是说退出就能退出的事儿嘛!?”   我眼睛一眯,语气阴森起来,“二位,王妙妙同志是你们五处的,我就是个救火队员而已!现在拿出了行动方案,你们却推三阻四!能不能给个痛快话?不干我就回去了,这场火是大是小,能烧死几个,和我们九处有个屁的关系……”   两个人面面相觑。   “老唐,收拾东西!”说完我站了起来,“咱丑话说在前面,今后你们五处谁再丢了,别再他妈麻烦武爷我!”   倪良连忙起身拉我,“这样,我请示一下我们井处,行不行?”   “不行!”我回答的十分干脆,“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等他们叽叽歪歪开完会,我俩就只能捧着王妙妙同志的骨灰盒回去了!”   或许是“骨灰”两个字刺激到了他俩,胡子民一握拳头,“操,干了!”   他这一嗓子,肚子上的肉都直颤。   倪良长叹了口气,无奈地点了点头,“行吧!”   中午我们在酒店餐厅吃完饭,我安排唐大脑袋去了酒店附近那家租车行,我们三个人开始跟踪金志义。   金志义傍晚才出国情院,他配有三辆车,八名安保几乎寸步不离。   这人四十岁出头,却一头白发,衣着打扮有些邋遢。   晚上他和两个商人一起吃的饭,很晚才散。   半夜11点左右,他又去了新堂附近一家小酒馆,喝了两杯后才回家。   喝酒的时候,保镖和司机都在车里等着,并没有跟他进去。   后半夜我们三个才回酒店,他俩回房间以后,老唐溜进了我房间说:“租车行看不出问题来,除非绑了店老板,否则跟下去没用!”   我说:“没必要了!”   “你们跟的怎么样?”   “我有个计划,你听好了……”   两天时间,我们基本摸清了金志义的行踪轨迹。   这个人白天几乎在办公楼里不出来,下班后却很忙,出入各种场合,见各种各样的人。   这些人从鱼贩到小商店老板,再到商人、政府公务员,形形色色!   不过,始终找不到王妙妙的蛛丝马迹。   他有个习惯,连续两天夜里,都去了新堂附近那家小酒馆,也只有这个时间,他的司机和保镖才不在身边。   我已经等不及了,时间拖得越长,王妙妙就越危险!   第四天晚上,我戴了张人皮面具,一个人来到这家小酒馆,喝起了闷酒。   韩国酒馆的菜肴品类真是少得可怜,主食:炸酱面、冷面和石锅拌饭;汤类:大酱汤、海带汤、人参鸡汤、酒泡菜汤和冷面汤;烧烤:烤肉和炸鸡;小吃:泡菜、炒年糕、炸饺子和煎饼。   没了,没看错,真没了!   不用什么菜谱,我觉得一张名片就能把全部装下。   吃一口烤好的五花肉,“滋喽”一口22度的烧酒,不由得可怜起他们来,相比我们的地大物博,蔬菜水果种类齐全丰盛,这些人活得真辛苦。   二十三点了,金志义还没有出现。   太晚了,小酒馆里除了我,只剩两桌客人了。   榻榻米上盘膝坐着四个人,隔桌还有三位,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   木制柜台里,徐娘半老却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斜靠在那里,慢悠悠涂抹着粉色指甲,我怀疑金志义每天都来这儿,是不是相中了这娘们!   有客人起来去卫生间,路过身边,酒气扑鼻。   我皱了下眉,往里躲了躲。   这人一脸乱糟糟的大胡子,体格健壮。   眼瞅着这人要走过去了,猛然间身子一歪,整个人如泰山压顶般扑了过来,一道寒光刺向我的胸口。   我并不意外!   电光石火间,用力往后一仰,椅子倒地的瞬间,右脚已经踢在了这人手腕上。   尖刀飞了起来。   大胡子愣神瞬间,我躺在地上,两个拳头如雨点般击打在他小腹上。   噗噗噗!   大胡子鼻涕眼泪都流了下来,疼得弯下了腰。   匕首反射着头上的灯光,朝我面部笔直坠落,两根手指一夹,将其抓在了手里。   好熟悉的手感!   这是把美式军用S37匕首,自己在尔萨旅那座仓库小镇上用过。   在老板娘的失声惊呼中,匕首捅进了大胡子的小腹,不等鲜血涌出,我就地一滚,站了起来!   噗嗵!   大胡子捂着小腹,跪在了我身侧。   那两桌客人已经全都站了过来,一个个也都没有了醉意,手里都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S37匕首。   自己预感没错!   如果没有内鬼,怎么会知道今晚的行动?   杀!   抬腿抽出黑匕首,双脚一蹬,猛虎般冲进人群。   左黑右白,左右开弓!   六刀挥出,六个男人或是捂着肚子,又或是捂住了脖子,纷纷倒地。   惨嚎声此起彼伏。   “不许动!”一个微微沙哑却性感的女人声音响起。   我拎着两把滴血的匕首缓缓转身,就见那位慵懒的老板娘还站在柜台里面,手里拿的不再是指甲油,而是一把大宇集团生产的K5手枪。   这款枪使用的是9MM子弹,采用13发弹匣供弹,主要供应南韩军官使用。   我眉头轻轻一挑,快速地瞥了一眼酒馆大门,惊讶稍纵即逝。   这招儿很老土,却非常好用,因为好奇是人的天性,哪怕害死了猫,也会下意识做出动作。   这和[荣门][下手]出手时道理是一样的,声东击西,转移注意力!   老板娘愣了一下,却忍住了没往大门方向看。   愣这一下就够了!   刹那间,我手里的S37匕首已经飞了出去。   匕首如离开弦的箭,撕破了空气。   噗!   正中脑门,直没刀柄。   她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   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用韩语说:“可惜了!”   咦?   这话好熟悉,怎么好像老唐说过?   哗啦啦——   老板娘倒在了柜台里。   多说一分钟时间,先前还热闹的小酒馆里,死了八个人。   金志义是不可能来的,我迈步走了出去。   一旁黑黝黝的胡同里,停着一辆熄着火的黑色起亚轿车。   拉开驾驶位车门,就见倪良头上顶着一把格洛克G17型手枪,这把枪是胡子民的,此时却握在了唐大脑袋手上。   他坐在副驾驶位,脸上还挂着笑。   坐在后排的胡子民手里掐着半瓶可乐,胖嘟嘟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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