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末长剑

一、府兵的来历

府兵的雏形出现在北魏后期,真正制度化建立是西魏宇文泰时期。   最开始是鲜卑兵,置24军府,分散于各个地方。另立军籍,郡县不能管,统归中央管辖。   每兵自备弓、刀各一,官府给甲、槊、戈、弩。   因为战争失利,鲜卑兵损耗很厉害,人数不够用了,军队规模上不去,于是“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就是收豪强私兵。   那么,西魏以及后面北周的府兵体系如何维持呢?   首先,“于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调”。   其次,“兵仗衣䭾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备,抚养训导有如子弟”。   第三,“郡守农隟教试阅”。   六户人家供养一名府兵,府兵本人免赋役,其他人不免。   府兵个人是军籍,其他人是民籍,要交税,即租庸调。   地方太守训练府兵——这个时候制度其实很不成熟,太守居然能管理府兵。   北周具体有多少府兵呢?史书无载。   根据编制而言,有人推测有4.8万府兵,但那是满编的情况下,实际不得而知。   北周之后,隋朝到来。   大体继承了周、齐制度,有所改进,“而特加润饰焉”。   统率机构是十二卫,即左右翊卫、左右屯卫、左右骁骑卫等。   最基层的机构是鹰扬府,有鹰扬郎将、副郎将、坊主、团主之类的职官。   唐代基本沿袭,鹰扬府改为折冲府,官职名称有变化,机构也有小改动,但本质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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