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风云录
三、地理环境对三国历史的影响
地貌、地形因素的影响。地理环境对军事战争的制约是显而易见的,历代军事家无不重视对地形的了解,《孙子兵法》中有《地形篇》专讲战争中地形在战役中的重要性,以及兵家如何在战前充分研究掌握地形制定战略。三国时期地形因素对战争制约最典型者要数魏蜀间对峙的秦岭。秦岭山脉高大险峻,横亘关中平原与汉中盆地之间,早在《山海经》中就称其为“天下之大阻”。战国时期的秦与蜀、巴、庸、楚的对峙,楚汉时刘邦与项羽的攻防进退,都曾利用了秦岭天险。三国时期,秦岭及其秦岭山间艰险的交通条件在三国魏、蜀战争中的军事地理作用尤其明显。秦岭对蜀、魏双方的军事作用恰好相反,一方面对曹操的统一战略产生了重要的制约延缓作用,另一方面刘备、诸葛亮、姜维等则充分利用秦岭为天然屏障,不仅成功地阻击防御了曹魏西进入蜀,而且以汉中为基地,利用秦岭多条栈道声东击西,以弱国之兵连年不断北伐,有“六出祁山”、“九伐中原”之举。建安二十年与二十四年,曹操曾两度率兵西征蜀地北方重镇汉中,一是为征讨收降张鲁而来,一是为解决定军山之战夏侯渊败死残局而至。按照曹氏当时所拥有之兵力,一举西进攻下蜀地,将刘备集团扼杀于初创之时有很大可能。事实也确实如此,当曹操初次西进,收编张鲁、占领汉中时,“蜀中一日数警”,引起极大恐慌。但曹操最后却仅仅留下少量兵力守汉中,自己北撤回师关中;第二次经褒斜道征讨汉中,对攻打蜀汉似乎更无信心,最后留下“鸡肋”的感叹黯然退兵,最终放弃了汉中。仔细研究曹操两次西征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位曾在中原逐鹿、屡败群雄的将军却并不适应山地作战,因而在汉中往往一筹莫展。第一次打张鲁,曹操走陈仓道,结果从散关至阳平(今勉县武侯镇),一路行进艰难缓慢,且不断遭遇羌、氏土著武装的阻击,兵至汉中盆地西部边缘后,已经兵疲帅倦,本欲撤兵,只是因偶然的事变才乘乱攻下阳平,进入南郑,收降张鲁。第二次西进,在汉中与刘备对峙数月,苦苦无败刘计策,竟哀叹南郑为“天狱”而北撤,究其原因,仍然是极不适应秦巴山地的地形。不少学者认为,曹操放弃汉中,等于放弃了夺取蜀中的大好机会,因而统一西南大业难以实现。其中原由多归结为急于回许昌逼献帝篡权代汉,无心在汉中恋战。实际上如果从秦岭具体的自然地理与交通条件分析,就会发现此种见解并没有抓到问题的要害。可以说疏于对秦岭地理特点的了解,拙于山地作战,是曹操两次西征失败的主要原因。反过来说,假如曹操占领汉中后集重兵一举攻下蜀中成都平原,显然三国历史将会重新改写。历史上自关中攻打蜀地很
少有成功者,就在于长于平原作战的北人很难适应秦岭山地特殊的地形,在此往往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三国魏蜀争战的事实表明,秦巴山地的军事地理作用对于南北两个方向的战略进攻难度与效果是各不相同的。自南向北,秦岭是有效的天然掩体;自北向南,秦岭则往往是一大很难逾越的天然险阻。
当然,地理环境对战争的制约也是辩证的,秦岭天险一方面成功地屏护了汉中盆地与蜀中平原的安全,但同时也为诸葛亮北伐制造了粮草运输的致命困难。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六出祁山战役有四次是因为秦岭栈道交通艰难,粮草难继被迫退兵。即使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也在北伐实际中难以奏功。有些学者认为,诸葛亮北伐之所以屡屡失利,在于用兵过于谨慎,绕道迂回祁山进军,而否决魏延兵出子午谷的军事奇策。实际上乃不谙熟秦岭诸栈道地理交通路线实际状况而作的评论,且不说褒谷至子午道之间并无横向间道支线可循,子午道北口已经逼近长安郊区,曹魏一直有重兵防守,即使冒然出兵打出子午道,以蜀汉疲惫之师在魏军以逸待劳的防守下,也很难克敌致胜。而走祁山一线,地势较为平坦,陇西天水郡又是东汉以来著名的产麦区,当地杂居的氏、羌又向来与曹魏不和,可资利用,因此诸葛亮选择出兵祁山,自渭水上游向东推进,进逼关中,以求缓进取胜,不失为可行之策。当然这样一来,战争进程较为缓慢,很难短期见效。对诸葛亮来说,也实为两难选择。但无论如何,秦岭在蜀魏之间出现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峙格局中作用甚大。实际上一直“具有直接而强有力的划界作用”,因之也就成为两国的天然军事分界线。
气候因素。历史地理学者研究发现,中国历史上的战争****与气候寒热波动有一定函数对应关系,也即历史上寒冷期易发生民族战争、疫病流行与社会动荡。而军事战争的发生和成败与气候因素无疑也有很大的关系,这在秦末陈胜、吴广农民暴动、明末陕北李自成农民起义以及法国拿破仑滑铁卢战争等历史战例中都是一再被印证了的。三国时期气候处于中国气候学史上东汉南北朝寒冷期,而且向来较为温暖的江南地区也常常出现严寒天气。黄初六年(225)十月,魏文帝曹丕南下广陵(扬州)视察水军演习,因淮河结冰受阻而返。《三国志·魏志》卷二《文帝纪》云:“冬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戎卒十余万,族旗数百里。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人江,乃引还”。此乃有史以来淮河历史第一次结冰的记录。《三国志·吴志》卷二载:孙权赤乌四年(241)春正月,江南地区“大雪平地深三尺,鸟兽死者大半”;孙吴太平二年(257)二月,建康一带也出现降雪“大寒”天气,致使孙亮下诏“大赦”(《三国志·吴志》卷三)。甚至在孙权嘉禾三年(234),出现“九月朔,陨霜杀谷”的奇寒低温。南方如此,北方的寒冷自不待言。但三国时期的气候特征却并非完全干冷,是以寒湿交替状态出现的。在中国西南地区,寒冷期中降雨量并未减少而有增多趋势。三国时期寒冷多雨的气候对魏、蜀、吴间的战争成败也具有典型的影响。如曹操死后,曹魏继续发动对蜀汉进攻,建兴八年(230),“司马懿由西城,张合由子午,曹真由斜谷,欲攻汉中”在丞相亮于城固赤阪严阵以待下,加之“大雨道绝”,结果“真等皆还”(《三国志·蜀志》卷三《后主》),蜀汉的国家危机暂时得以解除。多年以后,曹魏方面还有人提及这次因阴雨导致的军事行动的失败:“昔子午之役,兵行数百里而值霖雨,桥阁破坏,后粮腐败,前军县(悬)乏”,因而被迫退师。此外在赤壁之战、钟亭之战中,曹操、刘备的失利均与气候不适有关。
三国时期的疾痊及影响。三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频发的高峰期,寒冷的气候,频繁的战争,常常引发瘟疫流行。而瘟疫反过来又对三国时期的宗教、军事、经济乃至社会心态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古代文献所记载的“瘟疫”、“疾疫”往往泛指流行性传染病,其致病机理、病种类别等至今尚不能完全考证清楚,但其作为一种对人类危害极大的自然灾害长期存在却是无疑的。三国时期战争频繁,疾疫也常相伴随,据有关文献资料统计,整个三国时代发生疾疫的次数多达二十二次,这对三国军事的胜败与人口的减耗关系甚大,这样也就相对延缓了战争进程。著名的赤壁大战,兵力占绝对优势的曹军最后一败涂地,除了士兵不习水战外,军中爆发瘟疫是一大原因。《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载:刘备与曹操“战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先主与吴军水陆并进,追到南郡。时又疾疫,北军多死,曹公引归”。孙权晚年穷兵黩武,欲攻打珠崖(今海南岛)及夷州(今台湾)。名臣全琮劝谏,“权不听,军行经岁,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权深悔之”。结果两地没有攻下,吴军却损兵折将,大败而归;最典型的是,孙吴建兴二年(253),诸葛恪领军二十万围攻曹魏合肥新城,连月不下,时值盛暑,军中爆发瘟疫,“士卒疲劳,因暑饮水泄下流肿病者大半,死伤涂地”,迫使诸葛恪无功而返。三国时期的战争之所以旷日持久且双方往往都难取胜,与这些频繁爆发的疾疫制约不无关系。
瘟疫对汉末三国宗教的盛行也有一定促进因果关系。汉末三国间,以巫师方士为主体的道教十分盛行。如果我们结合当时环境因素考察,就会发现这一现象是以瘟疫流行导致大量人口死亡为社会背景的。前已论及,三国时期是秦汉以来自然灾害高发期,有文献记载的瘟疫次数高达二十二次之多。瘟疫导致的人口死亡并不亚于战争中的人口减少。建安二十二年中原地区的大瘟疫,著名的“建安七子”有四人因之染疾而死。后来魏文帝曹王回忆此事沉痛地说:“昔年疾疫,亲故多摧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三国末期发生于洛阳地区的流疫,竟然夺走该地区几乎多一半人的生命。《晋书·武帝纪》载,咸宁元年(275)十二月,“是月大疫,洛阳死者大半。”瘟疫给时人造成的劫难惨状是触目惊心的,曹植在《说疫气》中说:“建安二十二年病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殖,或覆族而丧”。。这些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灾难必然会对民众信仰与社会心理带来深刻变化。
流行于汉末三国时期的天师道即以宣扬长生不死为号召,以镶灾疗病为聚众手段,对当时处于战乱、瘟疫水深火热中的平民百姓有极大吸引力。《三国志·魏书·张鲁传》载:“张鲁割据汉中施行五斗米道,“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其来学道者,初皆名鬼卒,受本道,已信号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皆教以诚信,不欺诈。有病自首其过。大都与黄巾相似。诸祭酒皆作义舍,如今之亭传。又置义米肉悬于义舍,行路者量腹取足,若过多,鬼道辄病之。犯法者,三原然后乃行刑。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民夷便乐之,雄据巴、汉垂三十年”。《张鲁传》裴注引《典略》也说:“初熹平中,妖贼大起,汉中有张修为太平道,张角为五斗米道,太平道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病或自愈者,则云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则云不信道”。本文第一节引葛洪《神仙传》也已指出张道陵于蜀中大邑鹤鸣山创天师道主要也是利用蜀地疫病流行,以祛魔攘疾为号召吸引民众的。《天师道》经典《太平经》中多处强调生命健康、养气长寿、防治疫气等道理和方法,显然是针对当时民众惧怕疾病、消灾免祸的杜会心理有意而为。这也是早期天师传播盛行
的重要原因。三国以后,天师道一支沿汉水传至荆襄、江南,经过东晋葛洪等改造在江南广泛传播;一支由汉中传至关、陇,五胡十六国时势力甚炽。直到北魏寇谦之“整肃道教”后才在北方废止。
综上所述,三国时期的地理环境对三国政治、军事、经济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使三国历史进程深深打上了时代的印记,其中自然因素对区域社会政治、军事、宗教的成败消长有明显的制约力量。然而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地理环境的影响力,更不能说起了决定作用。比如同样的地理环境,为什么当年诸葛亮亲自布署、蜀汉军民坚守近半个世纪的汉中防线于蜀汉末期在钟会的进攻下很快瓦解,使魏军长驱直入灭亡蜀汉政权?同样的长江三峡水道,为什么刘备东征会兵败夷陵,而三国末期的王浚自成都顺江而下,却能势如破竹,冲出三峡,很快灭掉东吴?这充分说明地理环境对一个时代的政治、军事成败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历史进程中决定性因素仍然是人在政治、军事中的主观能动性。但同时,诚如布罗代尔所说,地理环境因素并非只是历史活动静止的舞台背景,也是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参与力量,人在历史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也毕竟有其能量极限,甚至有时往往不能超越自然环境的制约。这或许也是从地理环境角度研究三国历史进程所得出的最大启示。
作者:马强,陕西理工学院文化传播系副教授
湖湘蛮夷书友提供的《营法》
中国的打仗方式,每战不论攻守先立营寨,立足于不败之地,再可攻可守.不立营就开打,是欧式战法.按汉军打法,北疆大战一定会在阴山脚下立营,再攻要隘,匈奴来袭,当据营死守,可以减小伤亡
>
军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阵。言营、阵同制也。法云:阵中容阵,谓队伍布列,有广狭之制。欲其回转离合,无相夺伦。营中有营,谓部分次序,有疏密之法。欲其左右救援,不*乱。卒有外寇侵轶,皆坚壁全备,莫得而动也。苟非规模素定,其孰能与于此乎?故司马宣王观武侯营垒处所而叹曰:天下奇才!美其法制精妙也。昔卫青出塞,以武刚自环(盖今之车营也);充国屯田,则校联不绝(盖今之木栅营也)。
○李靖(营)法
凡大将军出征,且约授兵二万人,即分为七军。如或少,临时更定(大率十分之中,以三分为奇兵)。
中军四千人,内取战兵二千八百人(五十人为一队),计五十六队。战兵内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马军一千人,跳荡五百人,奇兵五百人。
左、右虞候各一军,每军各二千八百人,内各取战兵一千九百人(共计七十六队)。战兵内每军弩手三百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左右两厢各二军,每军各二千六百人,内各取战兵一千八百五十人(共计一百四十八队)。弩手二百五十人,弓手三百人,马军五百人,跳荡四百人,奇兵四百人。
凡马步军,通计总当万四千人,共二百八十队当战,馀六千人守辎重。下营之时,以四千人为中营,在中心。左右虞候、左右厢四军,共六总管,各一千人为营,六面援中军。六总管下,各更有两小营。每队幕五口。若在贼境,地狭,则四步下幕;若地土广阔,不在贼境,则五步下营。
凡五十人为一队,其队内兵士须结其心。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
又合三小队,得意者结为一中队。又合五中队,为一大队。馀少五人:押官一人,队头执旗一人,副队头一人,左右亻兼旗二人。即五十人。至于行立前却当队,并须自相依附。如三人队失一人者,九人队失小队二人者,临阵日仰押官、队头便斩。不救人,阵散计会队内少者,勘不救所由,斩。
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兼十六人),副二人(军务奏亻兼,减大将军半)。
右方营法图
法曰:诸逢平原广泽,无险可恃,即作方营。兵既有二万人,已分为七军,中军四千人,左右四军各二千六百人,虞候两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军及左右虞候军别三营,六军都当十八营。中军作一大营。如其不在贼境内,田土宽平,每营中间使容一营。如地狭,则不得使容一营地。中一在中央,六军总管在四畔,象六出之花。军出日,右虞候引其前营,在中央右厢向南;左军虞候押后,在中营后左厢近北,结角。两军虞候相当,状同日月。若左虞候在前,即右虞候在后,诸军并却转。其左右两厢营在四面,各令依本营卓幕,得相统摄,急缓须相救援。若欲得放马,其外营幕即狭长布列,务取营里面宽广,不使街巷窄狭,营外仍置拓队效此。
(图A)
月营法曰:凡地带半险,须作月营。其营单列,面平背险,而两翅向险,如月初生。每营相去疏密,及安置队伍准前法。其门则临时计之。至若兵马多少,幕次所设,此大约也。如有警急,畜牧并于营后安置。
一说安营之法与圆阵相侔,每一大营有四十子营,营各四十幕为一部。其一子营皆空,其内入开,开三迳。十二旗、十六鼓,左矛右戟,前盾后弩,旗鼓中央,大将之所。余法准上同。
○裴绪营法
凡兵师之营,拟于城郭、宫室,必须牢固,不可得而犯乱也。其古法多依九宫、六甲、太乙、天门、地户之法,皆为疑惑,不便于事。今则但取山川地形、利便水草,随其险易为之,御平则方列,围水则圆关,山路则盘回,川流则屈曲,务于适时便用耳。
法曰:凡下营,非贼境,地土宽平,即布大方阵。营内有一十七小营,中间相去使容一营。如在贼庭,即须窄狭,不得使容一营。其营四角编入,仿佛使圆(圆则易守)。其一十七小营,计一万七千人。古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令加四千五百人为奇伏扬备,则军中之手足,以应时用。其非正门,不得辄出入,犯者论如军律。
◎诸家军营九说
凡安营部分之法,已载前说。其周营须设界限,立藩蔽,以捍外寇,旧法有九种:大约军不久驻,则为立枪、栊枪、车营、拒马之类;若兵久驻,则用柴营、掘壕、城营、木栅之类。符参卿曰:左贼境宿,用枪营,行用方阵,惟大将度宜而处之。今御军者,皆可约此为制也。
○立枪营法
凡军不久驻,可立枪为营。枪头间架令均。黄昏擂鼓,各着不枪,鼓声绝,刺枪讫,兵士更不得出白绳,便断烟火。营外置约铺,其外更着一人伏听。营外有警,当铺不得高声,敲枪传过。四面即如有警,豫作提防。
○栊枪营法
凡栊枪为营者,其枪如鸦巢,栊幕外七尺。栊枪之外,造土壕一重。枪去幕七步。衣甲器械,每人一堆,如有警急,易著衣甲。车马在傍横排。
○柴营法
凡柴营,其柴须密排,不通人过。其间钉橛,仍着不压之。其车横排,须问间架均,急疾转车,便可为城(或作袍)。若久住,营中置一望竿。
○掘壕营法
凡掘壕立枪,则白绳取定。其壕底阔一丈二尺,深一丈,口阔一丈五尺。其土向里拍作土岸,高四尺五寸,令实,勿至摧塌。里面削成。其上通人行,立壕门。掘彻,即权施浮桥,急疾折去。当界二十步,置一战楼,以门扇及他板木权造。壕唇外掘陷马坑一重,阔二十五步。每坑鹿角枪三根,失头入火令坚。近壕布棘城一重,阔二十五步(凡布棘令坚,为营,其棘须鱼罗布之,令棘头平阔三十尺)。
○筑城营法
凡筑城为营,其城身高五尺,阔八尺;女墙高四尺,阔二尺。每百步置一战楼,五十步置一风炮一具,每三尺置连枷棒一具,每铺更板并架城内,去城五十步,卓幕。城中置望竿,高七十尺。城外置羊马城一重,其外掘壕一重,其外阔三步,立木栅一重,棚外更布棘城一重,棘外陷马坑一重。
○车营法
凡车营法,车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为战车,车中出战队。其车子营及外营横排,牛在当中,拒马枪在外,仍连车辕为左右厢和门。
○木棚法
凡木棚,因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因山河险势,多石少土,不任板筑,乃建木为棚,方圆高下,随事深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重短为阁道,外柱一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栅外掘壕一重,阔二丈,深一丈。木栅里,每百步造战楼一具,中置望楼,以远探望。
○绳营法
凡绳营所以援马,若入敌境,刍牧不给,即须寻择水草放牧;每人给绊马索一条,入夜则为绳营,以护畜产。其制:立枪为杠,凡两重,上系马索,连绊相续。马居营中布,官健牧人四面卫马,使不得逸出。营外复出更铺,夜则环营击更鼓为备。内外军士各守本界,不得过从交杂,即奸人无便以入。
○拒马营法
每人配鹿角马枪两枝,去前枪城三步布置,须首尾相系,鱼鳞布之,则牢固矣。
◎下营择地法
夫下营之法,择地为先。地之善者,左有草泽,右有流泉,背山险,向平易,通达樵木,谓之四备。大约军之所居,就高去下,向阳背阴,养生处实,无以水火为虑。居山在阳,居水避卑。不居恶名,谓豆入牛口之类;不居无障塞,谓四通八达之道,受敌益多;不居深草,恐有潜袭,或被火烧;不居水冲,恐有涨溢,或彼决雍。不居无水及死水,恐渴饮致病;不居无出路,谓四面地溢,恐被围难解,及粮运阻绝。不居无草菜,恐军乏绝;不居下湿,恐人多疾病,军马不利。
不居废军故城久无人居者,急疾无固守;不居冢墓间,与鬼神共处。春夏宜居高,以防暴水;秋冬不居清涧深阜,虑有延潦。兵法亦曰:山中之高,谓之天柱;泽中之高,谓之地柱;高中之下,谓之天狱;下中之下,谓之地狱。斥卤之地,草木不生,谓之飞锋。故村墟落、荒城、古寨,谓之虚耗;川谷之口,乏水无草,谓之天灶;穹隆钅敖背,四面平坦,谓之沃焦(亦名龟背);神祠社木,谓之天社;丘陵之上,大出之口,谓之死地;大山之端,谓之龙头。凡过此地,并去无留。常令我远之,敌近之,我迎之,敌背之,则此利而彼害矣。
◎缘营杂制法
凡兵马,每下营讫,营主即须干当四司官典、司兵及左右,令分头巡队,问兵士到否。如有未至,即差本吏主持畜产及水食。如逃走,即牒所在捕捉。
凡军下营讫,司骑及佐分行巡视马驴,有疾者医,有疮者剪剔传药,有伤者申送,量事决罚。
凡下营讫,司胄及佐即巡队检校兵甲器仗等。如有破绽损污,即须修葺磨砺。如其弃失,申上所由,便为案记,准法科决。
凡在营,司仓及佐监管兵士粮食,封贮点捻,勿令广费。
凡兵士,每下营讫,先令两队共掘一厕。
凡营垒既定,其自外屠沽贩卖人一切禁断,营内自交易即不禁。
凡营门,各配随近将校守把。杂色职掌,亦专配一门出入,不得交杂。仍令识认,以防奸细。
凡军中,皆令三人或五人为保同行,不得分散。递相觉察,不得与外人私语军事,及受外人财贿,犯者重罪同保。
凡陷没人投来,当别差主务,勿使随军,恐为备用。
◎警备法
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每铺给鼓三面,自随。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如有警急,驰报军中。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其余仿此,以警不虞。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每营置一二所,营中阔者置三四所。若孤镇铺栅,亦各置一所。听子须频改易回玄,勿常定处所。仍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
凡军营中必为望楼,其数量兵多少大率仿地听之数。选明目能视三四十里、辨旗色者以为望子,亦频改易,勿常置一处。亦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之。
◎警备法
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每铺给鼓三面,自随。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如有警急,驰报军中。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其余仿此,以警不虞。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每营置一二所,营中阔者置三四所。若孤镇铺栅,亦各置一所。听子须频改易回玄,勿常定处所。仍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
凡军营中必为望楼,其数量兵多少大率仿地听之数。选明目能视三四十里、辨旗色者以为望子,亦频改易,勿常置一处。亦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之。
凡军营下定,常须防御。于营外去幕二十步列队仗,如临阵对寇法,昼夜严警。纵缝雨雪,并抽队官,并不得离队。每营留马五匹,并鞍勒放饲,防有警急,立要驰告。
凡都营警备之外,每军必别设兵候一曲,量抽战士三五十人,于当军四面三五里外要害之路,夜设外铺。每铺给鼓三面,自随。如夜中有贼犯大营,其外铺看贼与大营交战,即从后鸣鼓大叫,以击贼后,乘得机便,必当克捷。
凡军营下定,夜则别置外探,每营以折冲、果毅迭作蕃次。每面四人,每人领马五骑,于营四面,去营十里外游奕,以备非常。如有警急,驰报军中。或令马军至一更时举火相应,贼见火号,不敢偷营。
凡军营遇夜,又于贼来要路以探骑为暗铺,各持新炬藏火,递相应接。仍于路左草中伏人,或于高木遥望。如觉有贼,走报马铺举火,前铺应了,即驰赴大军,大军亦置望烽人举火相应(烽制具烽火门)。
凡马铺,每三十里一铺,以押官部押。
凡昼日有贼犯营,被犯之营即急击鼓,诸营以击鼓应讫,无贼之营即止,惟所犯之营非贼散,鼓声不得辄止。诸军各着衣甲持杖,看大将五方旗所指之方,即是贼来之路,装束兵甲,出前布列,未得辄动。如须兵救,听大总管进止。
凡每夜定铺时,每铺令贮火烟五条,干草一束,仍令种火。若有警军,每铺并相救。传铺相报,不得隔越,仍举火炬照之。中军即击鼓,令诸营遍觉。将士俱被甲胄,持弓矢,见走者即射,自然立定。贼若稍多,中军疾出兵救援。其偷营警军,多作叫声,宜审辩之。
凡军营,虑有突犯,即于营外常置拓队防护,并抽留营战队充。其队去幕三十步均布,队间容队。若贼来,拓队不敌,然后营中出兵相助,不得令贼犯大营。
凡军营被贼来犯,大总管自将兵救之。常先与诸将潜约成,兵士随身带胡桃铃之类为号。被犯之营闻之,即知大总管兵至。或铎、或铃,皆不可预定,恐贼人偷号。
凡军营久住,于山谷贼路,掘断为土壕,阔三丈,深二尺,以细沙散土填平,每日检行,扫令净平。奸人出入与兵马往来,尽见。
凡军所驻,于奇兵中选骁果谙山川道路及久在军前人,与铺兵计会交牌,日夕递候于亭障之外,用捉生之法捉敌人樵牧问觇者,生禽以归,以讯问贼中事机。其举用勿令游奕人知。
凡军中,至夜,百步着听子二人,每更一替,充杂听伺。如夜闻敌营马嘶,则谋备夜出攻掠之类。其余仿此,以警不虞。犹令听探之不远,故又选聪耳少睡者,令卧枕空胡鹿。其胡鹿必以野猪皮为之,凡人马行在三十里外,东西南北,皆响闻其中。每营置一二所,营中阔者置三四所。若孤镇铺栅,亦各置一所。听子须频改易回玄,勿常定处所。仍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
凡军营中必为望楼,其数量兵多少大率仿地听之数。选明目能视三四十里、辨旗色者以为望子,亦频改易,勿常置一处。亦以子将一人斡当,每日一替之。
◎备夜战法
兵法曰:昼战多旌旗,夜战多火鼓,所以变人之耳目也。或曰:夜黑之后,必无与敌列阵克期而战。若但袭敌之营,鸣鼓燃火适足以助敌人之耳目,于我返害,其义安在?曰:此孙武之微旨也。
凡夜战者,多为敌来袭我军垒,不得已而与之战,其法在于立营。立营之法,与阵法同。故军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阵。盖大阵之中必包小阵,大营之内亦包小营,前后左右之军各自有营。大将营居中央,诸营环之,隅落钩连曲折,相去远不过百步,近不过五十步,道迳通达,足以出入;部坠壁垒相望,足以弓弩相救。
凡路口,必立小堡,上置柴薪,穴为暗道,以胡梯上之,令人守望。夜闻鼓声四起,即令燔燎。贼人夜入营门,四顾屹然皆有小营,各自坚守,未知所攻。大将营中,或诸小营先觉贼至者,当按兵勿动。敌贼尽入,然后击鼓,诸营齐应,众堡皆起,然火内照。诸营兵士悉闭门登垒,下瞰敌人,劲弩强弓四面俱发。若奸人潜入一营,斫营杀士,即诸营举火出兵,四面绕之,号令营中不得辄动,须臾之际,善恶自分。若或出走,皆有罗网矣。今之立营,通洞豁达,部分无法,若有贼夜至军中斫营,军中无不警扌┪,虽多置斥堠,严为备守,晦黑之夜,彼我不分,纵有众力,安能用之哉?故夜战之法,贵在于乘敌之不备,幸敌之挠乱,骇而攻之,则有胜计。前史所记,或因天之阴霾,夜之风甚,各执火炬,衔枚疾驰,出其不意。若寇营士卒警怖蹂躏,吾以精骑劲兵乘之,此必胜之理也。若乘之而不乱,攻之而愈靖,将卒不惊,营壁如故,则是彼之法制谨严,备预周密,我当舍而勿攻;不然,非己利也。盖兵者,避实击虚,以整待乱,故锐而避之,乱而取之,此良将之善计也。晋罗尚遣人夜袭贼将李特营,特知之,戒严以待。及至其营,特坚卧不动,俟其众半入,发伏击之,大败。此所谓舍而勿攻者也。
汉代官员的俸禄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级(一说21级),采取的是给谷制。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不一一注明,仅作参考):
1)万石:三公等(豹子的车骑大将军应该在此),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
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
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
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
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
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
7) 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
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
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
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
11) 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
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
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
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
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
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
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
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
20)比百石:不详,后除;
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
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或16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斛;比二千石月钱5000,谷34斛;千石月钱4000,谷30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斛;四百石月钱2500,谷15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斛;百石月钱800,谷4斛8斗。另外,两汉的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外的加薪,如《汉官仪》中记载仅“腊赐”一项为:大将军、三公各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通典》记载在立春之日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吾、诸校尉各30匹。
汉民族主义者和大中华主义者的观点分歧
“汉民族主义者”和“大中华主义者”的观点分歧(转贴)
(转贴)近几年来,网络上的“汉民族主义者”和“大中华主义者”的观点分歧。近几年来,网络上的“汉民族主义者”和“大中华主义者”吵得是天翻地覆。而有很多问题是争论的几十遍。
其实主要争论的问题在这几点:
A,B,C,D分别代表四类不同人群的观点。
——欢迎对号入座。
A→B→C→D,大致可以代表下面的
极端的汉民族主义者→温和的汉民族主义者→理智的大中华主义者→偏激的大中华主义者
的活动顺序表。
当然,有很多其他的观点没有列举出来。但是也可以归类到上面几种中。
下面问题列出的观点,代表的仅仅是这个问题下,各种不同类别的人群的对应观点,不等于全部囊括这些人的所有观点。
而实际上更多的情况是,有些人,可能在这一方面倾向于汉民族主义者,在另一方面却赞同中华主义者。
还有就是,有些观点,看起来,结论似乎一致,但是,出发点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论证方法和依据也不同,因此没有归并到一起。
01.如何看待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关系?
A,不认为这个有区别。都是“汉”国。
B,古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和文化延续,产生现代中国。
C,历史包括历史事件和历史认识,前者,古代中国到现代中国,是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从古到今;后者,现代中国到古代中国,是历史评价的逻辑过程,从今到古。
D,现代中国的版图和疆域,决定了古代中国的范围。
02.如何看待在古代中国版图上的少数民族的政权(指与中央王朝并立的割据政权,不包括元朝清朝)?
A,他们当然不属于古代中国。
B,他们属于中国历史的范围内,是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政权,而最主要的,后来他们被中央王朝(特别是清朝)纳入版图,所以,我们说他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C,他们当然是中国政权,因为这些政权进入了现代中国形成的历史过程当中。
D,当然是中国政权,因为1840年的清朝版图决定的,自古以来就是
03.如何看待在古代中国版图上的少数民族?
A,他们不是中国人,汉族=中国。
B,他们必须等到融合之后,才能够算作中国人。毕竟融合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确定的上限和下限(就是说有确切的纪年),只能够根据模糊的年代,来判定。
C,第一,中国人……当时有中国这个国家么?第二,怎么看?看他是否进入到中华民族的形成历史过程中。
D,毫无疑问是中国人。他们不是中国人又是哪国人,还能是日本人?
04.如何看待历史上的民族战争(特别是蒙古灭宋、清朝灭明)?
A,那是侵略战争,元朝和清朝是中国的亡国时期
B,在当时看,就是侵略战争。但后来,他们的统治逐渐被人民认同和接受,他们也逐渐的被融合了,所以,他们的政权变成中国政权。
C,就是民族内战。因为双方都进入到中华民族和现代中国的形成历史过程中,所以当然是内战。至于如何评价?肯定少数民族的统一,把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统一起来,同时否定统一过程中的杀戮,并且肯定抵抗蒙古人、满人杀戮的正义行为。
D,统一就是好,反正都是中国人么。谁统一我拥护谁。统一的一方是正义的一方,是人民解放军;抵抗统一的,必定是腐朽的、没落的,要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
05.如何看待民族战争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
A,他们是民族英雄,凡是汉族的一定是对的。
B,他们是民族英雄,我们同时也肯定少数民族在抵抗汉族压迫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
C,他们是正面人物,永远都是。此外,这属于道德评判的内容,不要和其他的扯在一起
D,他们抵抗统一,是阻碍历史潮流的败类,应该被否定和打倒。
06.你对蒙古帝国和后来的元朝如何看法?
A,靠,蒙古鞑子灭亡中国……
B,蒙古人打到了东欧多瑙河,打到了西亚,还有元朝强大不强大管我们什么事情,值得我们自豪么?那个明明是我们最低等的时代,要是蒙古人,自豪是可以的,我们中国人自豪做什么?
C,这种问题,有意义么?还是搞清楚蒙古帝国和元朝的区别再来吧。
D,元朝是我们中国人最为自豪阔气的时代,我们还打到了欧洲……
07.少数民族帝王如何评价?
A,鞑子酋长我最恶心了
B,元朝除了忽必烈,其他的实在没什么可以称道的;至于清朝的皇帝,总体上是好的,特别是康熙、乾隆,但是康熙之前的皇帝,还是抵制。
C,学术研究就要遵循学术研究的规范,价值中立就是其中的一条。……(省去史料中记载的几百字)
D,他们是中国的皇帝……
08.如何看待汉民族的劣根性?
A,笑话,汉民族能够有什么劣根性?有,也是满鞑子带进来的
B,C,汉族确实有缺点,宋朝、明朝的灭亡,教训是惨痛的,这些原因,要从汉族身上寻找。一味的责怪外族入侵是不对的。
D,满族和蒙古人是来帮助中国的,是来拯救汉族的……
09.统一和分裂的关系?
A,汉族统一就是好的,少数民族统一就是坏的
B,统一……分裂……历史真会开无情的玩笑。不过,我承认元朝和清朝是中国王朝就已经是可以了,让我肯定统一中的行为,就……
C,对于统一的肯定,是对统一以后的积极后果的肯定,而不是对于统一过程中的暴力及其消极作用的肯定。还有,教育始终在灌输一种认识:统一就是好,分裂就是坏。其实这是扯淡,统一未必好,分裂未必坏,统一无非是给一些措施在更大空间内推行创造了条件。如果措施好,那统一才是好,反之就不是。
D,统一就是好,反对统一的就是混蛋。所以,XX战争中,那些抵抗清兵统一的,就是分裂分子。
10.元灭宋、清代明、日侵华三者的区别,元朝和清朝的评价。
A,完全一样,不同的是,蒙古人、满人侵略成功了,而日本人侵略失败了。如果抗日战争失败,结果恐怕跟元、清一样。元、清,都是中国的亡国时期。
B,不完全相同。不同点:前两者,是王朝国家之间的改朝换代,而日本侵华的实质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下的法西斯主义。相同点:在当时的条件,都是属于侵略外战,所以,抵抗蒙古人、抵抗满人的行为在当时完全合理,而且要被赞颂,这和抗日英雄一样要受到颂扬。元朝和清朝,因为后期统治被人民认可,他们被融合,接受了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因此,他们由中国的征服者逐渐的转变成为中国的统治者,因此,这两个朝代要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朝代看待。特别是清朝,在近代把中国带入现代国家体系,更要承认了。
C,首先,王朝更替和主权国家之间的征服性质不同。成功与否,就是最大的判断标准,什么正统,打赢就是正统。清朝成功了,成为中国的主宰,就是正统,今天中国的领土规模就是清朝奠定的。至于日本,如果抗日失败了,中国和日本合并了,成了一个国家,逻辑上(认日本人做正统),完全可能,怎么了?不喜欢归不喜欢,但逻辑关系和道德评价要区分开!
至于元朝和清朝,确立国家的主体性必须从确保历史的延续性着手,必须将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建立的朝代,作为本国历史的一部分,否则,就难以说明这种转化的整体性之理由所在。这是国家认同方面的原因。
D,当然不同,前两者是中国的改朝换代,后者是侵略中国的战争。因为蒙古人、满人是中国人,所以,就不应该抵抗他们的统一,他们就是不统一也是中国人,日本人不是中国人,所以就要拼死抵抗,否则如果失败就亡国灭族了。
所以,前两者,支持元朝清朝统一的一方,是正义的,抵抗蒙古军和清军的人,都是********。蒙古军和清军=人民解放军;投降蒙古军、清军的=投诚的国民党将领,顺应历史潮流;抵抗蒙古军、清军的=李****、*。而对日本,必须抵抗。投降蒙古、清朝是光荣的,而投降日本是可耻的。
简单的一句话:是中国人,就欢迎,不是中国人就反对。
第11条,中国落后的原因与资本主义为什么没在中国形成
A,肯定是蒙古、满鞑的侵略。没有他们侵略,中国肯定会强盛
B,主要原因是中国的体制的问题,这是主要原因;而蒙古和清朝的侵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更是倒退。
C,中国落后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把中国落后的原因,归咎于元朝、清朝,是不妥当的。
D,中国的制度不行,汉民族懦弱无比,活该落后。没有元朝、清朝,中国落后的更快,换了汉族,只会更白搭!1271年、1644年,蒙古兵、清兵是来解放汉族的,拯救中国的,是来帮助“******”的
[ 本帖最后由 thd 于 2006-8-2 11:39 AM 编辑 ]
有些少数民族,接受中原王朝授予的官职(最高为王,但不是国王)其居住地为中原王朝管辖,或虽有一定程度自治,但其最高首领绝对服从中原王朝,除最高首领,其下面的大小头目也要经首领推荐接受中原王朝授予的官职,中原王朝对不满意的首领可以随时撤换,但新首领一般还由该族人担任。这样的少数民族,在当时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人。
有些少数民族,其最高首领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其下面的大小头目也要经首领推荐接受中原王朝授予的官职,虽然不服从中原王朝的调遣,但在与外国打交道时,仍自称归中国的中央政府管辖,这样的少数民族,在当时也可以说是中国人。
有些少数民族,其最高首领为国王或相当于国王,只是在即位时接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但其下面的大小头目确无须中原王朝的批准和任命,这样的少数民族,在当时不是中国人。
大家不妨看看这篇
通篇看来,A类观点虽有许多激进偏颇之处,但仍看得到年轻人的血性,而D类观点则完全是可耻的投降主义了.
可以预见,如果在抗日战争时期,D类观点的大中华主义者想必是很愿意接受日本的改造,全身心的投入到‘大东亚共荣‘的‘伟大事业‘里去的.
而所谓标榜理智的C的,恐怕就是汪精卫,周作人一流人物,虽貌似满腹经纶,其实就是准奴才,毫无骨气与立场可言.
个人比较认同B类观点.
[ 本帖最后由 血色珊瑚虫 于 2006-8-2 01:24 PM 编辑 ]
穆斯塔法:正说董卓
正说董卓(上)
开篇之前要说的是这篇文章并非为董卓翻案,但是我国的史书中,往往带有史官强烈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加工,并且史书的编写也会符合当时的政治需要。在三国志和演义中,董卓作为一个彻底的反面人物而被诟病于世。那么在历史上的董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作为一个在一千八百多年后来读史的人,应对其不带偏见的重新审视后,再来评论这个人。
董卓的父亲叫董君雅,是颍川轮氏县尉。董卓出生于顺帝永建七年,也就是公元132年。有兄弟三人,他排行第二,兄长董擢早死,弟弟名叫董旻。董卓在少年时期,曾经离家,在羌人聚集区游历几年,在这几年中,他在羌族部落中素有侠名,并且结识了很多羌族的朋友,很多羌族的豪帅也与他私交甚好。
董卓离开羌族聚集区回家之后,在家务农。在这期间,有很多他羌族的朋友都来找过他,每次来,董卓都是热情款待。有一次,几个羌族朋友在他家拜访时,因为家中的食物被吃尽,董卓杀了自己的耕牛来款待客人。在农牧社会,家中的耕牛对一个农耕之家来说,意味着什么,相信大家都清楚,并且,董卓的家庭并不富裕。因为这件事情,羌族首领对董卓非常的感激,回去之后,为了报答董卓的这种情谊,曾经一次性就送来了千头牛羊。
董卓的家乡临洮,靠近边境,自古征战不断,民风尚武。在这种环境下的董卓,按照三国志的记载就是“卓有才武,旅力少比,双带两鞬,左右驰射”。加上董卓素有侠风,在当地尤其是在羌族驻地,董卓更为人知的另一个名字为‘健侠‘(后汉书记载)。
因为董卓在当地和羌族中的威望,他在将近三十岁的时候,被凉州刺史征召为兵马掾,主要任务是打击边境地区的马贼和流寇。在三国《吴书》中的记载是“郡召卓为吏,使监领盗贼。胡尝出钞,多虏民人,凉州刺史成就辟卓为从事,使领兵骑讨捕,大破之,斩获千计”。
桓帝延熹四年(161),朝廷在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挑选良家子弟充任羽林军。这时候董卓因为在边地的表现,而被并州刺史段炯推荐,入京成为了一名羽林郎。
在入京不久之后,羌族在汉阳发生了暴动,中郎将张奂率部征讨,董卓这时候被张奂调至军中任行军司马。在这场战争中,董卓与司马尹端并击羌军,大破之。击毙羌族首领,斩首万余级。迅速打败了侵扰关中地区的东羌和先零羌部落。战后,董卓“拜郎中,赐缣九千匹”。而董卓在被封赏之后说到 “为者则己,有者则士。”乃悉分与吏兵,无所留。(后汉书)
经历这场战争后的董卓仕途一帆风顺,先后做过广武令、蜀郡北部都尉,随后又升迁为西域戊己校尉。在这期间,董卓的作为在三国时期魏国史官王桀所书的《英雄志》中有所记载,就是“卓数讨羌、胡,前后百余战”。
“黄巾起义”后,已经因为张奂的缘故被罢官回家的董卓又被朝廷重新起用为东中郎将,替代镇压黄巾起义不力的卢植。而这场战争中的董卓表现很平庸,先是不愿进兵作战,后又在朝廷的催促下贸然展开了决战,以至兵败下曲阳,随后被第二次罢官。
在董卓第二次被罢官之后不久,先零羌联合袍罕、河关流民在北地发动了暴动,暴动首领伯玉、李文侯自立为将军,他们杀了护羌校尉冷徵之后,推荐韩遂为首领。韩遂夺取了金城,杀掉了郡太守陈懿。
中平二年(185),韩遂军威逼关中,京畿震骇。此时,朝廷用车骑将军皇甫嵩率部迎敌。而董卓,也被朝廷第三次起用,任中郎将,受皇甫嵩节制。战争开始后不久,朝廷因不满皇甫嵩进军缓慢,而罢免。另派司空张温统兵西凉,董卓被升迁为破虏将军,从征于车骑将军张温。
之后汉朝官军高歌猛进,负责正面进攻的周慎把韩遂围在榆中城中,董卓向天水迂回,准备包抄韩遂。但此时的周慎开始刚愎自用,拒听参赞孙坚的意见,猛扑金城,从而兵败。由于周慎的失败,董卓陷入了羌人的重围。董卓截断渭河蓄水,后决堤放水,大败叛军。也因此被封为邰乡侯,食邑千户,兵驻西凉。从而成为了汉末西凉军系的领袖。
灵帝驾崩之后,外戚和宦官两个利益团体发生了尖锐的对立。此时宗室的领袖人物刘虞尚在幽州,还没有回到斗争中心。而以袁隗为首的士族集团,当时并没有直接掌握军队,并且他们所代表的豪强地主们在内部也并不统一。
189年,大将军何进以诛杀宦官为名,征召前将军董卓进京。那为什么这个时候选择的是董卓,而不是同样拥有强兵的皇普嵩或者其他将领呢?这两个人都不是他所代表的外戚集团的将领。那么在当时的形势是只有董卓明确的表示要诛杀宦官,并且曾经上书朝廷,原文是:“臣伏惟天下所以有逆不止者,各由黄门常侍张让等侮慢天常,操擅王命,父子兄弟并据州郡,一书出门,便获千金,京畿诸郡数百万膏腴美田皆属让等,至使怨气上蒸,妖贼窎起。臣前奉诏讨于扶罗,将士饥乏,不肯渡河,皆言欲诣京师先诛阉竖以除民害,从台阁求乞资直。臣随慰抚,以至新安。臣闻扬汤止沸,不如灭火去薪,溃痈虽痛,胜于养肉,及溺呼船,悔之无及。” 而董卓在接到何进的征召后,又第二次上书朝廷,表示要诛杀宦官,原文是:“中常侍张让等窃幸乘宠,浊乱海内。昔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臣辄鸣钟鼓如洛阳,即讨让等。”那么从这两段文字可以看出,董卓要诛杀宦官的决心是很坚定的,而当时的其他将领,要么因为实力不济,要么因为明哲保身,在这个时候,都没有明确的表示自己的立场。
可是董卓军在行进到河南境内的时候,董卓的故主种暠的孙子种邵在夕阳厅拦住了他,说:大将军何进就要在近期诛杀宦官,希望他此时不要进入洛阳,激化洛阳的形势。于是董卓军就驻扎在了离洛阳不远的夕阳厅,然后给大将军何进写了一封信,说他就驻扎在这,如果何进可以诛杀宦官,他就率军返回西凉,如果何进还是继续犹豫不决,他就进军洛阳,亲自诛杀宦官。(原文忘记了,等过几天工作不忙了,我回家查到资料把原文放上来)
当年的八月二十五日,何进被宦官以何太后的名义,诈进了长乐宫,在嘉德殿被宦官所杀。何进属下军官吴匡、张璋在得知何进的死讯后,联合虎贲中郎将袁术攻打皇宫,并且在黄昏时分,袁术纵火烧南宫的青锁门,这场暴乱开始波及到了整个洛阳。太傅袁隗和他的侄子袁绍在矫诏杀掉了樊陵、徐相之后,又在朱雀门联合何进的弟弟车骑将军何苗处斩了中常侍赵忠等人。但吴匡此时认为,何进的死,是他的弟弟何苗和宦官共同造成的,于是又联合了董卓的弟弟奉车督尉董旻杀掉了何苗。然后,袁绍关闭了北宫门,下令诛杀宦官,并且开始向内宫冲击。
八月二十七日,张让、段珪挟持少帝和陈留王刘协等十几个人步行出谷门,于当天夜里在小平津被尚书卢植、河南中部掾闵贡追上,张让、段珪投河自尽。
八月二十五日夜,消息传到了董卓的军营,董卓率军向洛阳进发,于八月二十八日凌晨抵达洛阳,在显阳苑看到了皇宫大火,但是并没有赶去皇宫,而是分兵包围了公卿住所,结束了暴动。然后率领大臣至北邙坡迎接皇帝,随从的还有轻骑五百人,这时有大臣劝说他迎接皇帝,按照制度是不能带领军队去的,董卓训斥说:“公诸人为国大臣,不能匡正王室,至使国家播荡,何却兵之有!”
八月二十八日中午,董卓在北邙坡迎接到了少帝和陈留王刘协,根据史书记载:“卓与帝语,语不可了;乃更与陈留王语,问祸乱由起,王答,自初至终,无所遗失。卓大喜,以王为贤,且为董太后所养,卓与太后同族,遂有废立之意。”那么此时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董卓假如要为自己专权考虑,应该立个比较弱的皇帝才对,为什么他却要立能干的献帝?那么是不是可以换一种说法?众所周知董卓是权力很集中的大臣,而周公、诸葛亮也都大权集于一身,尹伊、霍光还有废立皇帝的事情,后世都把他们称为忠臣,那么董卓在此时的作为和他们类似,为什么就会被历史诟病一千多年?并且在随后诸侯们对皇统发出异议的时候,刘虞、曹操等人都曾经明确的表示承认献帝的皇统(当时献帝还在董卓的掌握中)。那么废立皇统这项罪名,还能不能成立?而当时著名的所谓忠臣刘备,在得知献帝被废之后,就自立为帝,这里要注意的是,献帝被废,并不是献帝死了,“忠贞之士”刘备没有想到继续拥戴这个真正的汉统的帝王,而是自立为帝,千余年来竟然从来没人说!而且,董卓废立皇帝比他们更合法,董卓的提议,在经过了公卿讨论之后,是皇帝的太傅袁隗亲自写的诏书,并且仪式也是他主持。那么现在可以得出结论了,董卓被骂了一千多年的真正原因应该是——他失败了,而别人成功了!
当然,董卓也不是完全没有私心,少帝为何太后所生,献帝为王美人所生,董太后所养,董卓与董太后是远亲。何太后的弟弟何苗死在董卓手里,与董卓势如水火,而且在东汉太后有摄政的权利。董卓废少帝杀何太后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是为了自保。
- ----------――――――――――――――――――――――――――――――――
实在不能算写完了,但现在已经是深夜,明天还要工作,虎头蛇尾吧。此段个人倾向比较严重,不能说是客观,不要往正文里面算。
董卓在后面所作的事情,大家就很清楚了,我在这里只谈四点:
第一:董卓进入洛阳的全部兵力是五千人,而当时西园军、北军总共有七万到八万人左右,董卓的兵力不算强盛,那着几万中央军,为什么在当时这些何进的旧部都投靠了董卓,而不是投靠四世三公的袁阀?如果董卓当时真的就像史书上描写的那样天怒人怨,这些刚刚投靠了董卓的士兵,还跟着他一直离开了洛阳到了长安?这些士兵都是京畿附近的人,如果向史书上写的那样,董卓那么残害他们的家人。而他们还跟着董卓走,有病吗?而且大将皇普嵩,名士蔡邕、荀爽、陈纪、韩融、申屠幡,直到董卓死后,都继续为董卓尽忠,之后也拒绝了其他诸侯对他们的征召。这几个人是什么人?尤其是陈纪,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资治通鉴,里面有很大的篇幅在介绍他和他那个被公认为天下士人楷模的父亲。
第二:董卓放纵士兵烧杀抢掠。众所周知,董卓利用吕布杀死丁原,但并州兵与凉州兵的关系十分紧张。凉州派有李傕、郭汜、胡轸、樊绸、张济等人,并州派主要有吕布、张辽、李肃、杨奉。次外,还有一名孤独的名将辽东徐荣。并州军被兼并,是不会完全甘心的,然而又处于被压抑的地位。而凉州军以胜利者自居,没有把并州军放在眼里,甚至对吕布也是如此。董卓曾派胡轸为主将,吕布为副将攻打孙坚。胡轸扬言要杀了吕布以整肃军纪。现在我也不多说了,大家可以去翻一翻书,看看那只著名的、领着军队拿百姓的首级冒充叛军首级的指挥官是谁,再往前看看这个指挥官什么时候加入的董卓军。再想想吕布后来为什么要杀董卓。
第三:残杀大臣,抄家掠夺财物。东汉有一个特点,豪强地主的势力很强大。刘秀当年夺取天下就是靠这些豪强地主。这里有一个例子:刘秀想丈量全国的土地,但因为地方豪族的反对而作罢,可见地方势力之强。到了东汉后期,中央政权衰落而地方势力加强,中央政府渐渐丧失了对地方的控制权。东汉的官员从地方名士中选出,名士代表的是地方豪强势力,所以皇帝也基本上被官僚给架空了。而皇帝就是为了维护中央政府压制官僚集团才起用宦官。东汉末年的“党锢之乱”表面上是名士与宦官的争斗。其实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豪强的争斗。董卓在洛阳杀了不少大臣,但是如果大家能仔细取追溯一下这些大臣的根源,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这些大臣要么是袁阀的故吏,要么是洛阳附近的豪强地主子弟。董卓入京以前要坚决地诛杀宦官,可入京之后,又和宦官一样,要坚决的诛杀这些人,这些人本身有没有什么问题?而那些他亲自任命而后又联合征伐他的诸侯们,和袁氏门阀、豪强地主又是什么样的关系?
第四:董卓生性自私。这里还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只发出来资治通鉴上面的几段原话:“董卓率诸公上书,追理陈蕃、窦武及诸党人,悉复其爵位,遣使吊祠,擢用其子孙。” “卓所亲爱,并不处显职,但将校而已。”“河南尹硃俊为卓陈军事,卓折俊曰:“我百战百胜,决之于心,卿勿妄说,且污我刀!”盖勋曰:“昔武丁之明,犹求箴谏,况如卿者,而欲杜人之口乎!”卓乃谢之。”
要给董卓辩解的话,基本上都说完了,这个来自凉州的胖子,在决定迁都洛阳之后,害怕洛阳以后会作为诸侯征伐势力西进的根据地,不顾天下怨声载道,强迁京畿百姓百万余人,火烧洛阳二百里;挖掘文陵;坏五铢钱而给天下造成的祸患,也是不能否认的。
————————————————————————————————————————————————————
“董卓在这一千八百多年中被人骂了无数遍,我认为并非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主要是因为他是一个失败者。董卓生于凉州长于凉州,又没读过什么书,董卓虽是汉人,但他在性格上更象游牧民族而与中原文化格格不入。而董卓这样的“蛮夷”居然敢“挟天子以令诸侯”,那些读书人当然对其恨之入骨,而历史正是由那些读书人写的。同样是废皇帝,尹、霍却被人推崇。被蒙古铁蹄毁灭的城市和被残杀的百姓的数量绝对比凉州军毁、杀的更多。但却很少听人骂铁木真。如果董卓消灭了关东军统一了中原,那么历史对他的评价会决然不同。到时,自然会有大批的读书人为他歌功颂德。而董卓残暴的行为也不会有人会管了。可惜董卓只是一介武夫。他在政治斗争和耍阴谋诡计方面比读书人差多了,所以会被王允和吕布除掉。对于一个失败者,他即使有功绩也会被抹杀掉。”(此段为摘抄)
成者王侯,败者寇。
-----------------------------------------------------------------------------------------------------------------------------------“正说董卓”这篇文章,专门为了猛子的“大汉帝国风云录”而写,别人就不要转载了
[ 本帖最后由 匈奴穆斯塔法 于 2006-8-4 02:54 AM 编辑 ]
汉代的一些官制名词解释
汉代的一些名词解释
举孝廉
被推举为孝廉。孝廉,汉代选举官史的主要科目之一。郡国在自己所辖范围的士人中,选孝顺父母,行为清廉者向朝廷推荐。一般是一年荐举一、二人。获得孝廉资格者,去京师通过课试后为郎。过一定期限,便由郎为官,或去地方作县令,或作其他长官的属史。
辟命
辟除的命令。汉代用人才实行政辟制度。皇帝下诏聘召,或大臣推荐后指名征聘称征。辟是指公卿或州郡长官征调某人为自己的掾属,也称召或辟召、辟除。
门生
东汉称儒家学宗师亲自授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后来,一大批士人投靠在以儒学起家的官僚门下充当门生,以图被推荐入仕。门生要向主任进财货,为其奔走服役,以君臣父子之礼事宗师,从而形成一种世袭的臣属关系。汉末三国,不少门阀大族利用门生、故吏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并组织私人武装进行割据。
故吏
东汉时,官僚旧时的属吏和由他们辟举为官者,被称为旧时长官或举荐者的故吏。故吏如同家臣,称长官为府主、举主,为其效劳,致送馈赠,甚至生死相依,同共患难。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封建的臣属意识和关系。府主、举主死后,故吏要服三年之丧,并继续事其后人或经纪其家财。
象简
即象牙做成的手版。手版,也叫朝笏,官员上朝时拿在手中,有事则记其上,备忘。用玉、象牙或竹木制成,依官阶区分。
兵符
古代朝廷用来传达命令、调兵遣将的凭证。以竹木或金玉做成。上书文字,剖而为二,朝廷与将官各存一半,用时相合。
鸳行鹭序簿
朝廷官员的名册。鸳行、鹭序,比喻朝官的班列。鸳、鹭、水鸟名,它们飞行成行,井然次序,止息时一班一组。
印绶
官印和绶带。古代官印佩带于身,绶即系印纽的丝带。官阶不同,制印的材料和绶的颜色与织法不同,汉代印绶有四个等级:三公为金印紫绶,九卿及二千石官员是银印青绶,二干石以下是铜印黑绶,四百石及其以下是铜印黄绶。
金印紫绶
金质官印,紫色绶带。印纽为龟形。这本为太子和诸侯王所享用,后来三公也佩带这一级别的印绥。
银印墨绶
史书上为银印青绶。是九卿、二干石官员所佩之印绶。
铜印墨绶
系千石、六百石官吏所带之印绶。印纽为环形。史书上称铜印黑绶。
节
皇帝赐给高级官员行使职权的一种凭证。为一根长约180厘米的竹杆,柄上束有三重用牦牛尾制成的节旌。
假节钺
授予符节和黄钺,作为加重将帅权力的标志。即授予该将领总统诸军的大权。假,本意为借,此为授予之意。假节,有权杀犯军令者;假钺内外诸军。
转一些关于弩与元戎弩的资料
作者、始发地不详
商周时期,人们在弓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弩,秦以后人们开始制造并广泛使用齐发弩,它可以一齐发射数支箭(已出土有三支箭槽的弩机).为证实远古兵器超越时代的先进原理及国家专家对损益连弩发射原理的意见,申报了国家专利,(申报中载明上述原因)我的观点理论已获众专家认同,专利号:ZL022513302。为让中国史书记载的器物,载入世界史册特为损益连弩申请了世界发明申请号PCT/CNO3/01067。专利内容摘要:(1)众所周所弩是古代士兵作战时所持的兵器,而连发弩据史书记载是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曰: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但因其图本和实物早以失传,以至于是否存在过这种兵器都是一个迷。(2)本发明创造性地发展了一弓一箭的结构将“连发”变为世界上唯一的现实。(3)本发明再现了一千七百年前古代兵器形态,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智慧提供了佐证。众专家、记者、民众在成都武侯祠现场观看了损益连弩的制作材料、结构和操作效果,电视台实况播放了连弩实物和射击过程。损益连弩实物已收藏于武候祠博物馆。
经译文、论证、制造、操作实验所得出科学准确的数据,现对“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这句古语进行注释(以实际操作为序)。
*连弩:利用机械力量连续射箭的弓。
*一弩十矢:一把连弩,箭匣里装十支箭。
*损:减少箭匣里的箭支数量。(实验数据:发射4支箭鸡已被射死,不需要再放箭。)
*益:填补箭匣内减少的箭支,(损益连弩:随意增减改动箭支数量的连发弩)
*俱发:总括的有顺序的把箭匣里的十支箭全都发射出去。(实验数据:6秒射出十支箭)
*谓之元戎:人们称连弩为主将。
*以铁为矢:通常普通的箭是由镞、木杆、羽毛制成,箭在远距离飞行时,羽毛起平衡作用。而连弩的箭若采用通常制法,箭身羽毛部位与箭匣壁发生阻碍,使箭支无法在重力作用下自然下落到发射位置。所以连弩的箭采用非常规制法,“以铁为矢”是科学合理的。连弩的箭采用铁制就解决了三大问题:(1)由于整支箭的尺寸只有“八寸”非铁制的箭,箭体轻,没有太大的杀伤力。铁矢就解决了这个问题。(2)箭匣底部加附磁石,铁箭就会被吸附在箭槽上,解决了连弩向上仰射时弩身倾角大于90度,箭匣里的矢脱离箭槽倒向反方向,张弓向下俯射时箭支滑落的问题。(3)解决了连续供箭问题,连续供箭,连续发射得以完成。
*矢长八寸:当时孔明对矢的长度为八寸是相当科学准确的。经制造实践,箭杆超过八寸,箭匣增长,机关互动就不畅通,铁矢超过八寸重量增加,会影响箭的射程;而箭的尺寸小于八寸,箭匣缩短,弩的弦臂张开间距小,发射力量就会减弱。所以“矢长八寸”是最佳尺寸。
全铁的箭加装羽毛困难,无羽的铁箭在远距离飞行时会失去平衡而翻滚,达不到远射武器的作用。木制箭杆的制作要求精度高,人工制作难度大,不易大量制造使用。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使诸葛亮及其后人没能解决“矢”存在的问题,导致连弩的实用性大大降低,加之损益连弩机关互动要求精度高,在野外使用时部件受阴雨等天气的影响易变形从而使连弩发射机关失灵,而被军事部门冷落,直至消失。人们对它深奥玄妙的组合,神奇的功能、独特的箭矢记载下了“神弩之功,一何微妙”“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损益连弩功能数据:
容箭量10支,矢长八寸(古尺),弩长65厘米,弓臂拉力150斤。
射程:铁矢50米(连弩射程依据弓臂力量大小不等而改变),普矢(无羽箭《玉海》曰:矢谓之飞枪)120米,单发精确射击30米全中靶,连发快射6秒钟射完十箭。
古代的弓与弩(论及诸葛弩,即元戎弩)
论及弓弩就不能不提箭,弓弩是力量的来源,箭则是力量的载体,载体的性能对
力量的发挥有相当影响。设计成熟的箭,通常分为箭头、箭杆和箭羽叁部分,箭 头是战斗部,箭杆是平衡部,箭羽则是调节部。轻而韧的竹、木始终是箭杆的首选材料。而使飞行和下落遵循正确角度,从 而飞得更远,攻击更加有效的箭羽,则以雕翎为上品,雁鹅羽为最差,并在东周 时期就能根据箭杆的浮水状态,决定其安装长度了。
商代的铜箭头已颇阴毒,凸脊、叁角形扁翼,当箭头刺入身体后,两翼的倒刺会牢牢钩住合拢的伤口难以拔出,血槽就像吸血蝠般抽出敌人的血液。时至战国, 新兴的叁棱翼样式更使箭即便拔出伤口也更难愈合,并且相应的血槽增至六个。
秦代箭头则提高了致人中毒的铅含量,同时与某些秦剑一样,飞越时代的表面氧 化铬技术也使某些箭头历久常锋。但铜材较难得,秦代已经尝试用铁制作箭头铤部,而随着西汉炼钢业的发达,全铁制的箭头也问世了。早期铁箭头采用铸造,显然是舍不得铜箭头样式的惨毒,不过随即就发觉其锋利尚不及后者,于是只得改用锻制。锻制的缺点是浇铸而成的复杂造型必须舍弃,改为如铁剑的四棱剑身那般易于打造,但优点更为显着,锻制将使其比前辈坚韧得多。铜箭退出舞台,其开始与结束都在东汉。第一种锻制铁箭树立了宋代以前铁箭的基本特征—扁平四棱形,这是利于锻制的样式。从魏晋到隋唐,铁箭的分类很简单,发展路线也就是使箭头更硬更长,足以穿透日益精良的铁甲,撕裂敌人的肌肉和骨骼。
对铁箭种类的细化又是始于宋代,这真是个颇有意思的时代,军政软弱的同时,军事技术却在突飞猛进的发展。宋代有值得钦佩的耐性对每种武器精雕细琢,而箭的样式也因之精细化,像铁脊箭、锥箭等,造型都已脱离扁平四棱形的单调,变得更为专业。南宋拉开了火器时代的帷幕,对金、元的连绵战争迅速使火器走向成熟,成为主宰战场命运的力量。不过在火器的射速和命中率还只适合火力覆 盖的情况下,箭之序列的壮大会持续到明代,并继续创立出更多令人目眩的种类和造型。
射是周代时的‘六艺’之一,也是古代最强大的攻击手段之一。早时的贵族,如果家中生下男孩,都要向天地四方射出六箭,以示男子所要征服的世界,足见其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东周时期复合技术的普及大大增加了弓身可储存的势能,使人在生理结构容许的拉程内,能将更多力量转化给弓身,射出更快更远之箭。
古人超常的膂力令人惊诧,精锐射手竟能拉开70公斤的强弓,估计有效射程应在50-70米之间,最远射程更是数倍之多。当然这其中也离不开始于商代的扳指的功 劳。扳指这项不起眼的发明,却令拉动强弓硬弩得以可行,避免因疼痛降低射速,甚至割伤手指。扳指对射手的意义如此重大,以至骑射起家的清朝王公贵族们,竟最终使其异化成为一种首饰。弓是以轻便、快速为特点的,这令其在清中期前始终占据着骑兵远射兵器序列的主力地位,而当火器的发展淘汰了强弩时,弓也仍能扬己所长与火器平分秋色了400年。
弩在军事领域的发展得益于复合弓和铜弩机的发明,否则凭其较短的拉程,是无法与弓的杀伤力较长短的。强弩的特点是又远又准,有时间从容瞄准,但上弦比较费力耗时。根据这些特点,强弩通常被用于防御和伏击,射击的连续性则依靠几组射手的轮番。不过也有特例,比如唐代骑兵的车轮讨敌战术。战国时强弩成了战车的心腹大患,远程打击的强大杀伤力令战车坚固的盾甲也黯然失色。但强并不是当时弩的唯一发展方向,足够轻巧的弩在简化射击步骤以提高射速方面另有优势,于是出现了带有箭匣和活动臂的迷你连弩,这可视为诸葛弩的前身。
西汉对强弩的发展影响深远。不但在秦代增大望山的基础上,又添刻度,使弩拥 有了稳定的弹道参照,且随着铜弩廓取代木弩廓,弩身对拉力的承受力也大大增强了。划船器般上弦的腰引弩最高拉力可达 370公斤,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有效射程超过 500米,可惜由于实用性不如臂张和踏张,汉代以后就很少使用了。到了叁国时期,诸葛亮为了对抗魏国的强大骑兵,便制成了俗称诸葛弩的元戎,元戎之名得自春秋时一种主将战车,后代指将军之意。元戎最诱人之处在于机巧而非实用,虽昙花一现,但拉臂上弦便能快射10支毒箭的巧妙设计,却成了被当代人津津乐道的古代传奇。
剽悍的草原之风,终于为南北朝召唤出巨大的强弩之王—床弩。这种弩战国亦出现过,当时称为‘连弩’,应是取多张弩联合一体之意,可惜后代一度失传。此时的床弩用多头牛力绞轴上弦,威力已大大强于战国人力绞轴的连弩,发射以皮或铁叶为羽的巨大标枪,主要用于攻守城时撞毁楼台、攻城器、城墙等,其宋代极者的最远射程超过 1.5公里,是古代世界射程最远的冷兵器。
赋予床弩以机动性的是唐代,用牛牵拉的车弩不但大大提高了部署灵活性和生存机会,更锦上添花的将绞绳与车轴钩连,行进就可上弦,大为提高了效率。车弩装置 1张拉力 860公斤的巨弩,有 7个发射槽,最远射程超过 1公里,中间槽所用的箭有 1米多长。
弩在宋代得到大发展,偏重步兵的宋庭将其视作对抗北方骑兵民族的利器。弩手多用踏张弩,采用叁组轮射的迭射法,而‘神臂弓’的发明,使宋军的有效射程可至 370米。床弩则从两弩至四弩,从小型至巨型,种类繁多,两床和叁床弓还能在弦上绑一个装有数十支普通箭的铁兜子,使床弩拥有了杀伤人马的功能。许是善于骑射的元朝过于武断,竟干净利落的手起刀落,将弩留在了前朝,于是弩从宋代的极盛一跌而至元代的极衰,随着火器的继续发展,也就再没机会翻身了。
原本一直以为...光荣对三国的考证一直很严谨.但是当看到三国志Ⅹ里“元戎弩”在战场望风披靡的威力.. 实在有点好气又好笑...稍有军事常识都知道,元戎弩绝不是这样设计的。要是中国古代一直拥有类似三国志X这种杀伤力强大、机动力高“元戎弩”的话 之后许多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根本没有崛起的机会... 杀伤力强大、机动力高,这种武器正是骑兵的克星... 宛如一挺现代机关枪一样...来再多的骑兵也是有去无回... 但实际上,真正的“元戎弩”绝非三国志X里的那样夸张。
有人怀疑,为什么元戎弩的威力这么强? 可以穿透复数部队,甚至对躲在城门后面的部队也能造成伤害... 没错,不用怀疑,它就是这么强... “元戎弩”的威力,在冷兵器时代对人的杀伤力可以说是所有武器之最 没有一个重装骑兵的盔甲可以挡得住一箭... 中国古代重装骑兵不发达,有很大的原因跟弩的大量使用有关系 当然,培养一个重装骑兵的花费,也是原因之一。
但也正因为它的威力强大,所以并不是一个士兵就能掌控发动... 基本上,“元戎弩”是从“连弩”改良而来,而“连弩”又是从“弩”改进而成。弩是一种用机械发射的弓,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到了汉代,弩已经可以连续发射 所以称为“连弩”。 诸葛亮把连弩改良,设计了能连续发射十枝箭的兵器,叫做“损益连弩”, 又叫“元戎”。损益连弩的箭用铁制成,发射速度快,威力强大,人们称之为 “摧山弩”,意思是弩强得能把山摧毁。 但是“元戎弩”重达200多公斤,别说搬运困难,甚至箭矢要上弓 都是用双脚把弦蹬开,才能把箭矢安装上去。基本上多作为守城武器或是埋伏用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搭配“八阵图”里面的阵行。 绝不是在三国志X里那样,拥有不输步兵的机动力,能马上移动。
但是“元戎弩”的发射方法跟普通的“齐发连弩”有所不同。 “齐发连弩”是一次发射完毕所有上膛的箭矢后,就必须重新安装箭矢一次。 是“元戎弩”已有现代机关枪的雏形,拥有自动上膛的功能.. 当然至于具体操作如何,已经失传... 不过西晋镇南将军刘弘曾经看过“元戎弩”的威力,并说出一句话... 神弩之功,一何微妙!”可以证明“元戎弩”的发射方法绝对跟刘弘司空见惯早已使用数百年的 “齐发连弩”大有不同。否则他不会发出这种赞叹。
我倒觉得在三国志X里,“弩”的进阶武器应该是“连弩”才对 至少在汉代已经有手持连弩..只是填装箭矢要比较花费时间而已...
另外一个题外话,在三国鼎立的期间里,蜀汉的军事科技技术反而是三国之冠。正由于蜀汉一直处于劣势,形势逼迫蜀汉必须要造出精良、先进的武器以抵御、战胜 较强大的敌人。很多种武器跟工具都是基于这些原因而被发明制造出来的 如之前提到诸葛亮发明的“元戎弩”就是一例。 还有一种“侧竹弓弩”,吴国人很喜欢蜀汉的侧竹弓弩,但不会制作,后来当知道 俘获的蜀汉将领孟干、爨熊、李松三人会制作后,就立即令他们制作。可见,侧竹弓弩也是蜀汉有而孙吴、曹魏没有的先进射击武器之一。
还有一种是所谓的“神刀”。 诸葛亮曾令蒲元造军刀、斩杀若水刍,号称“神刀”。 据《诸葛亮别传》载,诸葛亮曾令造军刀三千口,取成都江水淬火,这棹刀“以竹密纳铁珠满中,举刀断之,
应手虚落,若落水刍,称绝当世”。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为了搬运兵粮而设计出来的木牛流马等等。
至于弩兵的战术..其实在三国也曾大量被运用过...诸葛亮在第六次北伐撤退时,已预料到司马懿会派兵追击.. 故以弩兵设下埋伏,果然张郃中计,死于弩箭齐发... 事实上,为什么每次诸葛亮每次北伐失败几乎都没成功撤退 其实也是因为由于蜀兵拥有三国里面最强大的弩兵...正如同,曹魏的精锐之师是骑兵,而孙吴则是水军..蜀汉是弩兵.. 弩兵的威力,正好是骑兵的克星,让后来曹魏要追击蜀汉的军队都必须小心翼翼..
诸葛亮著名的八阵图,实际上就是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相结合的混合军阵。利用战车结成以若干小方阵为单元的大方阵,步兵弩兵交错其中,阵前部设铁蒺藜,拒马,鹿砦等障碍物,当敌骑兵集团冲锋时,便利用弩兵依托战车射杀敌军;敌军靠近时则由长枪兵依托战车抵挡;敌军冲入阵内,因战车的阻碍和限制,兵力必然被分割,则乘机依托小方阵,以各种长短兵器夹击,各个击破。
而在界桥之战时,袁绍也曾经以大量弩兵大破公孙瓒名震一时的白马骑兵. 从此公孙瓒一蹶不振,最后终被袁绍所灭...
甚至,织田信长所发明的铁炮“三段”,中国古代弩兵战术早已运用其中。在汉朝就有了将士兵分为‘上弩’‘进弩’‘发弩’等组轮番发射的多列式发射的战术,能有效的保持火力的持续。这原理跟铁炮三段是一样。
两汉的印玺节制度
汉以前玺是印章的统称!从秦始皇起,定玺为皇帝专用名。“汉承秦制”所以两汉时期只有皇帝,皇后,太子的印章可以称玺!
两汉时期最重要的玺是传国玺,它是皇权的象征!传国玺之文:一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一为“受命于天,既受于天”。
有实用价值的皇帝印玺有6种:1.皇帝之玺,用于赐诸侯王书2.皇帝信玺,用于发兵3.皇帝行玺,用于封命4.天子之玺,用于策拜外国事5.天子信玺,用于事天地鬼神6.天子行玺,用于征召大臣。皇帝之玺.天子之玺由皇帝自己佩带,其他的由符节台保管!
节具有皇帝命令性质,由符节台保管,一般用于皇帝派遣使者!
符为皇帝信物,有铜符和竹符两种,发兵用铜符,征发用竹符!
两汉的皇帝制度
和秦一样为确保皇帝地位的神圣性,皇帝的衣食起居都有称号形成定制:“自称曰朕,臣下称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史官记事曰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进曰御,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汉代立太子的基本原则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简明大汉军制军阶一览
汉朝军制可分为伍长—什长—都伯—百人将—牙门将、骑督、部曲督等—别部司马(军司马)—都尉(骑都尉)—校尉(北军五校相当于中央军,南军五尉相当于中央警备部)—中郎将(五官、左、右、虎贲中郎将类同五校)—裨将军—偏将军—将军(如武威将军,度辽将军等,一般将军出度辽之外,战时即封,战后即撤。)—四征、四镇、前后左右将军—卫将军—骠骑、车骑将军—大将军。
北军是汉军的精锐部队,长官是中垒校尉(东汉为北军中候),其下是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北军士兵又称屯兵。
南军为守卫皇宫的部队,长官为卫尉,其下主兵的有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右都候等,另有宫掖门司马七人主管宫门守卫。南军士兵又称卫士。
首都长安另有守城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长安还有非正规军:执金吾率领的缇骑,负责治安。虎贲中郎将下辖左右仆射、左右陛长率领虎贲郎,羽林中郎将下辖羽林监和骑都尉率领羽林郎,虎贲和羽林都是皇帝的卫队。光禄勋(郎中令)下辖五官左右三个中郎将管理三署郎,三署郎在汉初曾组成郎中骑是主力的骑兵部队,但后来三署郎成为仪仗队和候补官员的训练班。
地方部队,各郡由都尉率领,边郡的边防军由长史率领,各王国由中尉率领,县和侯国由尉率领,边县另有障塞尉。
战争期间派出由将军率领的临时编组的作战部队。将军下有长史、司马辅助,部分若干部,部由部校尉和军司马率领,部下设曲,曲由军候率领,曲下有屯设屯长。
考察东汉军制要分东汉和汉末三国。汉末三国是东汉名存实亡到九品中正确立的时间。
东汉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千人一部,有司马或校尉为正司马为副。
都尉校尉中郎将平级,各有职所,三国志中都尉至校尉至中郎将都是拜,而不是迁,同一武将任职有拜、有迁,不能一同考察,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三个职位。裨将原是名称不是职位,即处于辅佐地位的将军,汉末三国才出现。
偏将军两汉之交一度出现,随后不存,汉末三国再次出现。
汉末,四征四镇将军为杂号将军,无实权,位在前后左右之下。三国曹魏,为重镇将军,大权在握,出掌一方军事,总领数州征伐,遂位在前后左右之上。从书中来看,已仅次于三公级的四大将军了。
北军五校尉是东汉的兵种部队,已无中垒校尉。屯骑校尉掌骑兵,越骑校尉掌善骑射之骑兵,步兵校尉掌步兵,射声校尉掌弓弩手,长水校尉掌胡骑。西汉尚有虎贲校尉掌轻车,撤消。胡骑校尉掌胡骑,并入长水校尉。加上中垒校尉,合称北军八校尉。西汉北军有北军中尉总领,另有中垒校尉掌北军营垒事。东汉改中尉为执金吾,不掌北军。中垒校尉后改北军中侯,比六百石,不领北军五校,仅有监察之能,一如比六百石之刺史监察二千石之郡守。
城门校尉负责洛阳城门的守卫工作,总领洛阳十二城门司马,十二城门每一城门设一城门司马,把守城门,称**门司马,领兵数百不等。
东汉罢地方都尉。
将军有军府为指挥机构,但应注意军府和相府三公府的不同。三公府是固定的职能机构,固定于一个地点,也可认为三公府就是一所房子。军府是临时的指挥机构,随同将军行动,而不能看成一所固定的房子。
关于官职称呼。中郎将是中郎将,应称呼为某某中郎将而不能简称某某中郎。中郎是皇帝身边的侍卫武官,后成为文职。中郎将是包括中郎在内的各种“郎”的首领,也可以认为“将中郎者,中郎将也”。
征北将军介绍中的“资深者为大将军”中的资深者是指征北将军,即资深的征北将军为征北大将军。
湖湘蛮夷书友的北疆兵制七策
七策
为解决镇北军粮饷问题以及建设强大北疆,提出如下七策供参考
1.建立步兵营兵制。(实际应该叫府兵制,但在汉代府还没演化到唐代的那种含义。所以用府字不太合适)将以黄巾为主的步兵集体转为营兵。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授田百亩。边耕地边训练,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以充作军饷,但多余的粮食要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作为军粮。自行购置弓一张、矢五十和刀一把。长矛、盔甲、强弩等在训练或出征时才由镇北军府统一配发。每年定期组织武艺考核,考核以射为主,开弓一石七斗(五十公斤),百步(汉一步1米38)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蹶张强弩六石七斗(约200公斤),二百步之远,人躯干大小目标,发矢十发五中,及格。超过有赏,不合格者除营。
参考的唐代府兵制度,可以说是合理的,而且负担比唐代府兵负担还要轻,唐代府兵除弓刀外还要自备军粮。这里不自备军粮,不过种出来的粮食都必须由镇北军府统一平价收购,卖出或作为军粮。不过改革兵制不在镇北将军职权范围之内。
2.改革军制。汉代军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改革之后,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耕种驻扎和作战,各营授予荣誉称号,并由镇北军府直接领导,校尉以上有中郎将,视情况需要调拨数营指挥。
都尉和中郎将本不该出现,但书中已经出现了,按书中情节便宜从事。军制改革本不属镇北将军职权,但之前改了无数次,只能继续下去。
3.游牧骑兵募兵制。迁阎柔为护乌恒中郎将(六郡乌恒),徐荣为护鲜卑中郎将(鲜卑舞叶部已经很充实了),张燕为护羌中郎将(领东羌和狂风沙部落),领护北疆境内各少数民族。游牧骑兵平时也无需训练,根本不用纳入发饷的常备军,只有征募作战时才发军饷。每战则各征发一万游牧骑兵出战,按民族编组,徐荣领一万鲜卑骑兵,鞠义领一万匈奴骑兵。阎柔领一万乌恒骑兵,张燕领一万羌胡骑兵,如此就是四万游牧骑兵,还可临时调拨步兵营兵指挥。游牧骑兵有饷可拿,必然为一万名额争相应募,有利于提高游牧骑兵素质。如此平时无养兵之费,战时则有四万游牧骑兵可用。
这个基本跟当时情况符合,只是当时征发游牧骑兵而不发饷,出战征发,战后即罢。李弘仍然是征发,但改为拿饷的,而且由于战争不停一直背井离乡,该找空隙让他们回次家了,有军饷可发,不愁没人应募,且战后即罢免去离家之苦。现在变为拿饷的自主的临时应募兵。
4.建设辎重营,以田重为辎重校尉,领兵辎重兵五千,平时保养维护数万辎重车。辎重车很有必要建造,一马的运力是民夫的2.5倍,且粮草消耗只多66%,不到两名民夫的量,而且还不用发饷,省钱省粮,一定要大量推广。如果是配上辎重车,马拉车比马直接负粮更省力,拉的会还要多。这是个节约的好办法。一定要制作大量辎重车。十万民夫可抵4万匹马,4万匹马可能就顶1万五千辆二马拉的辎重车。而且辎重车还可充当武刚车用。战车营的弩车也可以改装到辎重车上,两马拉进行机动。一个辎重兵可管理三辆马车六个民夫六匹马。
辎重车其实是很结实的,不容易被破坏,象我们日常所见的一般木匠所制作拖板车,拆开破坏就很不容易了,作为军用的辎重车,用料更好,结构也更坚固。
5.马政由北疆游牧民族负责,向游牧民族临时征调战马,战后即归还,且出钱给予补贴,战损给予补助。如此则游牧民族乐于养马,且乐于接受征调,不愁没有足够数量的好马可用。如此则平时无养马之费,战时有数十万军马可用。
6.精骑制度。汉军骑兵必须常备,而且不事农耕,是专门拿饷进行训练的精兵。迁鲜于辅为度辽将军,一万度辽骑兵由其直接领导。如此则平时只养一万精骑,战时有以度辽骑兵为核心的五万骑兵可用。另外镇北军府直接领导一支常备骑兵黑豹义从。
汉军骑兵不能不常备,度辽营骑兵也不是李弘可以撤消的,再说也是大汉的王牌,撤消编制了可惜。
7.军械制度。古代军械一向由国营作坊提供,加上原料铁等专卖,没有任何商业成本在内,只有极低的人力成本,主要是工资,成本极低,可以大量生产。一般靠在兵器上刻制作人姓名追究责任的制度以保证质量。目前是向私人作坊购买,成本有所上升,应该改过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我在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干什么事,基本上跟个米虫一样,也该行使职能了。
营兵制修改补遗:
营兵制修改补遗:
兵制修改补遗四原则:首先要淘汰老弱病残,其次要淘汰部分黄巾士兵和将领,再次要彻底控制黄巾士兵和征发的游牧骑兵,最后完善镇北军(边军)、军屯、民屯三级体系。
1.营兵制。以自愿为原则,招募年满二十且强壮者入营,五十除营,成为营兵后,其家属称为营户授田百亩。由于并州现在已经实现了人人有田,授田百亩可能实际意义不大,故而改成保障有田百亩,且免除一切徭役税赋,田中所产悉归己有,而军械自备改为官给。营兵不耕自己的私田,专心训练,故而汉族步骑兵都可入营,游牧民族不种田,另外考虑。军粮平价收购不提,或许余粮收购制可成为整个北疆的政策,而不局限于营户。黄巾士兵都是活不下去才出来造反的,当兵打仗并非其意愿,只是不得不打。如果能不打仗就填饱肚子,会有很多人不愿意当兵,以及被收编都并非出自自己的意愿。特别是现有军屯兵,很有些不情愿,除选为营兵的外,按自愿原则转为民屯。或许他们可以为大汉抗胡出战,但未必愿意以当兵为职业。所以一个自愿原则基本上能把包括军屯在内的黄巾士兵淘汰个大半,也能使黄巾士兵不再私有,因为黄巾士兵是自愿向镇北军应募,谁都不好阻止。原黄巾军官也按自愿原则进行处理,黄巾小帅成分太杂,绝大部分并不跟张燕杨凤李弘一条心,开出优厚的遣返条件,反正北方四郡会有不少地方都尉县尉的空缺,也算手下有兵,再给钱,给地,给宅,给官,把那些喜欢享福的都踢出去,到地方上去,不让他们上战场,在如此优厚的条件下,估计留下的只是孙亲王当等少数张燕杨凤的死党,腾出位置可以安置原镇北军的军官。孙亲王当等少数不但要留下而且还要转为正式的军官,以作为榜样,李弘应该有任命都尉以下的军官的权力,都尉和都尉以上要由朝廷任命。
除镇北军府直属的主力步兵营外,营兵还应该分出边军。
营兵中间有两万为边军,以部曲为单位分散驻扎在北方边境的各个要点及雁门关上,收回四郡后,雁门关可能连一个营都不要,几个部就够了,派个中朗将坐镇雁门关,统一指挥北部边防军。边防军在边境组织屯田,解决自身生活需要。和主力营兵的区别是,在驻扎地区组织军屯(官田而不是私田),目的是实现粮食自给,不靠内地输送,明代就是如此。
原有军屯太苦,如果按自愿原则,人人都会转为民屯。重整军屯,以在民屯中自愿招募为主,一郡一营,不脱乡、不脱产,三时在家务农,一时集中教战。同样是耕官方田地,但接受招募者要比民屯减免两成的上交粮食,只交三成,寓军屯于民屯中,而不属于营兵。现有两郡和北方四郡共六营三万。一个典农中郎将总领,一个地方都尉管一个营,地方都尉等各级军官专门负责训练,只向主力部队补充兵员,不补充军官,随时保持固定人数,都尉等军官位置安置享福的黄巾军官,不让他们上战场。边军和军屯中一营至少要有五分之一的骑兵。
民屯是重中之重,军粮主要靠民屯提供,民屯有一百六十万,足够了。民屯是招募的流民屯田,田地是镇北军的,不能象营兵一样划到他们自己名下,屯田的粮食要有五成上交,而不是全归己有,以保持营兵的吸引力。
三级当中,民屯没有自己的田地,耕官田,上交五分粮。军屯没有自己的田地,上交三分粮,但要接受训练。营兵有田百亩且田中所产皆归己有。只有边军营兵除有私田外,还在驻屯地区屯田自给军粮。
根据历代屯田资料,曹魏的民屯是一人十五亩到四十五亩,明代军户屯田有耕牛和农具,是一户五十亩到百亩(注意二者区别,分别是一人和一户)。根据这个推算,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在有耕牛和农具的情况下能耕田五十亩,一户没有健壮的成年男子的也应该在此水平,如果还有一个男丁或有请亲属或别人代耕的,百亩当不成问题,多了耕不过来,少了没有意义。
2.游牧骑兵募兵制。详见七策部分,这里再次说明。阎柔领护乌恒、徐荣领护鲜卑(把北部鲜卑也迁过来),张燕领护羌胡(把东羌收进来),鞠义领护匈奴。东汉境内本有不少归附的鲜卑部落,只不过一般都划入乌恒由乌恒校尉管理。现在单列,加上舞叶鲜卑和北部鲜卑以及俘虏,也是一支不输于南匈奴、羌胡、乌恒的力量。游牧骑兵改为单个招募制,而不是部落征发,那么其中的军官就由镇北军来临时任命了,而不是部落小帅充当,征发过来的游牧骑兵控制在小帅和首领手里,而征募过来的控制在镇北军手里。两种编制方案,一种是游牧民族的十进制,因为游牧民族长于骑射游斗,所以多编制松散而灵活,千夫长及以下由镇北军任命招募而来的人充当,之上为汉族军官。一种是汉军骑兵编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队,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千人一部。部由司马领之,五千人一营,校尉为正,都尉为副。),汉军骑兵长于格杀冲突,所以编制多严整而对士兵控制力强。采用这种编制的话,部司马以上军官将由汉族军官充任,而且这样的话各中郎将府还要准备两个校尉和两个都尉,中郎将府只是个架子,五个人平时不管事和兵,战时一经动员迅速补充士兵和中下级军官。我个人比较倾向前一种,后一种只是备用,一是怕黄巾为主的营兵中安置不了那么多军官。二是胡汉骑兵便于按擅长分工,度辽营居中突击,胡骑两翼游斗。这样,使匈奴中郎将鞠义将本部匈奴骑兵一万,护鲜卑中郎将徐荣将本部鲜卑骑兵一万,护乌恒中郎将阎柔将本部乌恒骑兵一万,护羌胡中郎将张燕将本部羌胡骑兵一万,加上度辽将军鲜于辅的一万度辽骑兵和镇北将军的本部黑豹义从。
风云铁骑上次确实没有考虑到,因为好久没出现了,李弘因为担心可靠性问题没有带到幽州去。我的意见是不花钱养一只靠不住的常备军,反正人员主要由鲜卑乌恒组成,临时招募,分散到护鲜卑中郎将和护乌恒中郎将手下,一个叫风骑营,一个叫云骑营,合起来就是风云铁骑。
黑豹义从胡人骑兵不少,授田没意义。要么实行军饷制,并补充部分风云铁骑的精锐,扩充为五千人。或干脆让胡人种田。再不,就改为汉人充当算了。李弘手中控制的常备胡人骑兵越少,朝中大臣就越放心,但完全放心是不可能的。
正视历史
蒙元侵略者的罪行
首先,我想先指出一点,并没有任何正史证明蒙古在中国有实行*制度,但蒙古在欧洲确实有这个制度。
在我们村(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我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由于屈辱的*,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去年我们村子重续家谱,我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们村的家谱,让我惊讶的是,家谱到了明初就嘎然而至了,我爷爷说,我们村子姓徐的都是在明朝初年从山东登州(现在的蓬莱)迁过来的一家人的后代,我又去找了那位历史老师,他说,这又和前面的历史有关系。
蒙元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蒙古人一家家的被杀死了,连刚出生的还在都活活的摔死在地上——残忍程度不亚于蒙古军队!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明朝初建,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要从未经战乱的地区向河南迁移人口,最主要的就是从山西、陕西地区向河南迁移,在那时候,没有银行,更没有存款,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土地,要他们离开,就像现在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全部财产性质是一样的,没人愿意走。于是官府就把需要迁移的人员用绳子绑上串起来,需要方便了,人们回向负责押运的管理叫道“把我的手解开”,到后来就直接喊“解手”,于是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手”,在明代以前的书籍里你是看不到这个词的。人们拖家带口,依次从山西一个必经路口路过,这个路口有一个大槐树,于是年长的就告诉年幼的,“记住这个大槐树吧,回到这儿就快到家了!”,大槐树传说由此而来。
满清侵略者的兽行
在入关前,努尔哈赤一面吹嘘他优待“尼勘”,一面却对汉人实施民族压迫,稍有反抗,便大肆屠杀,残杀了100多万辽东汉人。此后,后金军队多次入寇山东、河北。仅济南一地,就留下13万具汉人的尸体!后金军撤退时,还将被掠走的汉族妇女载在马上,施以浓妆艳抹,一路吹拉弹唱!
清军入关后,明朝政权早已被李自成推翻,南京朝廷也很快覆灭。但清军依然不改其残忍本性,一路*烧杀:从扬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广州大、大同、金华。由南至北,兽性累累。虽然经过了满清*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在四川,清军于1647年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把四川人***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张献忠,还编造出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根据近年历史学者的研究,四川被害者不下300万,而被张献忠杀害闹炼嘀挥?4万人,连同张献忠统制地区其它非正常死亡,最多只有3040万人。更重要的是,在清军开始长达十几年的四川大屠杀前,张献忠已经死了。
满清控制全国后,为了封锁郑成功义军,下达禁海令,对沿海人民大肆屠杀,不愿意迁走的斩杀无赦,并乘机掠夺妇女财物。
让我们从微观角度来看待这些大屠杀: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而像金氏这样的妇女,又何止少数?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欺辱(“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这些事情记载在《江变纪略》里,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而在清军陷城前,一些出来投降的汉人,也遭到了“男子分杀之,女子分留之”的命运。
根据一些地方史志的记载,八旗军不仅对反抗者大肆杀戮,甚至连投靠满清的一些小官吏都不能幸免,妻子老母都被掠去充当*隶,然后拿到市场贩卖!
清军实施大同大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满清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
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这样描述广州大屠杀:
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清军文书的陈殿桂也承认:家家燕子巢空林,(家燕逃到树林里)伏尸如山莽充斥。(莽,野草)....死者无头生被掳,(生者都被俘虏,妇女为主)有头还与无头伍。(妇女最后还是要被ling辱逼死)血泚焦土掩红颜,(红颜,妇女)孤孩尚探娘怀乳。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等等。
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
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而屠杀人头被堆积成“京观”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
而根据满文老档,甚至顺治本人都是这种屠杀的参与者。大量屠杀中被掠夺来的汉族妇女,被送上这位“少年天子”的龙床!
根据汉奸刽子手洪承畴的命令,在江南大量的反清知识份子被杀害,他们的妻女,则被献给八旗军人。
根据山东地方历史资料,甚至在平定三番时,从山东过境的八旗军,还经常对整村的汉族妇女施暴。
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间也不该继续存有仇恨。但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隐瞒历史,则意味着犯罪!
(满清平定三番时)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欺辱。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
满洲人入关之后,除了大肆屠杀,所过之处大规模*妇女也是最常见的暴行,不管是抵抗地区还是归顺地区,当地妇女都遭到残害。兖州地区早在二十年前满清就已经建立牢固的统治,满洲军队驻扎当地仍然有此暴行。这不仅仅是征服者的残暴,也是游牧民族一种落后风俗。
即便是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仍然有男子与少女强行发生性行为的风俗习惯,这是当地人(甚至包括受害人)所允许的,并不会受当地社会的谴责或干预,刑法在这些地区并不干预。可是如果他们把这种习俗带入其他民族地区,特别是用大规模的暴力手段强迫其他民族也必须屈从呢?这是不是超越民族平等讨论的范围呢?
wkw书友的回复:
这里面有很多是对的,比如清朝,多尔衮时代实行留发的政策后,满汉对立严重,死了很多很多人,后废止,顺治2年又开始实行,可以说这个政策将满清统一中国推迟了10年。
如嘉定三屠,起因就是留发,当时百姓留发要被反清义士杀,不留要被满清杀,很凄惨。而实际上有个现象也很让人深思,嘉定三屠的发起和实施都是明朝投降的军队做的,第2次屠杀后,部分降军又叛为反清,被其他降军镇压后第三次屠杀,可笑的是,这些降军再屠杀完后,不久以后也叛为反清,其中的心理过程真的无法琢磨。
满清入关的军队加上汉8旗也才20万,这么短的时间席卷中国,投降的汉人军队实在“功不可没”,而在各种屠杀中,他们更是先锋,前几天看百家论坛,那位学者分析说,正是因为他们的背叛和继续抗清的人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下手才更狠。
而帖子中某些则是现在的所谓小道消息,不足为证,连聊斋都引用上了。满清的屠杀在地区来讲,四川最重,城市来讲,杭州为最,约20多万。经多尔衮、顺治统治后,至康熙朝,满汉对立的矛盾开始缓和,国家开始进入大发展时期,至乾隆朝,国家人口从1亿人发展到3亿人,这个速度是中国历史绝无仅有的。
元朝的屠杀源于四等人概念,受害最重的是中国南方,留下的史料相对较少,但帖子里的很多例证,真的没多少说服力,我看了半天几乎都是乡野传说。
其实所有改朝换代的时候屠杀都是在所难免的,即使现代军队还在屠杀,何况古代缺少制约军队。举个例子,宋朝几乎是中国历代建立经历战争而建朝最少的朝代,那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屠城么?
北宋攻南唐时,南唐的百姓同样苦难深重。常州、润州等地的百姓都经历了被困孤城的灾难。金陵的百姓身处围城长达近一年。宋军攻城时,“四面矢石雨下,士民伤死者众。”由于长期被困,“城中斗米十千,死者相籍”,而更多的贫民则死于饥饿。到城破之日,尽管赵匡胤和曹彬都严令将士不得滥杀,但并未能制止杀戮。陆游在《南唐书》中写道,“王师既入建康,惟后主宫门不入。”除受到特别保护的李煜宫室外,金陵全城,不论是平民的****,还是官宦的朱门,宋军和吴越军全都破门而入,进行肆意的抢掠直至残杀。南唐的勤政殿学士钱未率家人出逃,就被全家杀尽。乱兵还纵火焚烧梁朝时建造的高十余丈的升元寺阁,躲藏在阁中的上千名男女都在震天的哭叫声中死去。
李煜降宋后,江州守军仍未投降。被围数月后,宋军攻入江州,杀尽全城的男女老幼,“死者数万人,所略金帛以亿万计”。据说赵匡胤曾下旨赦免当地的军民,可惜在他的旨令到达的前一天,宋军已经屠城。
此外,李煜的顽抗还使珍贵的文化遗产遭到了浩劫。东吴、东晋与南北朝时宋、齐、梁、陈四朝都在金陵建都,城内外的六朝古文物、古建筑不可胜数。到城破之日,不知有多少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在战火中化为劫灰。李煜拥有万余件书画珍藏,其中有不少是三国时大书法家钟繇和晋代书圣王羲之的作品。城破前,李煜命令保管这批瑰宝的宫嫔:“此皆吾所宝惜,城若不守,即焚之,无使散逸”。城破时,李煜并未像他扬言的那样去赴火*,这批无价之宝却已永远灰飞烟灭。
个人认为,蒙古,满族入中原时,在当时的汉人心中可以定义为侵略,同样,北宋攻南唐,秦灭6国,在当时的人们心中也可以定为侵略,并为之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但当我们这些后世子孙在回顾历史时,看事物就不能那么片面了。不客气的说写这篇文章的是别有用心的,其文章历史性可信性差不说,还用的是“罪行”2字,其目的是挑拨各民族间的对立情绪,世界范围那么多教训还不够深刻么,爱国主义不应该是狭隘的,狭隘民族主意更是致命的。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东汉末年各少数族的风俗
乌桓
历史风俗:
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俗善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无相仇报故也。有勇健能理决讼者,推为大人,无世业相继。邑落各有小帅,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为信,虽无文字,而部觽不敢违犯。氏姓无常,以大人健者名字为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营产,不相傜役。其嫁娶则先略女通情,或半岁百日,然后送牛马羊畜,以为娉币。貋随妻还家,妻家无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一二年闲,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皆为办。其俗妻后母,报寡,死则归其故夫。计谋从用妇人,唯□战之事乃自决之。父子男女相对踞蹲。
以髡头为轻便。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分为髻,着句决,饰以金碧,犹中国有簂步摇。[四]妇人能刺韦作文绣,织氀毼。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其土地宜穄及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穄子,至十月而熟。见鸟兽孕乳,以别四节。
与汉朝的冲突:
顺帝阳嘉四年冬,乌桓寇云中,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两,度辽将军耿晔率二千余人追击,不利,又战于沙南,斩首五百级。乌桓遂围晔于兰池城,于是发积射士二千人,度辽营千人,配上郡屯,以讨乌桓,乌桓乃退。永和五年,乌桓大人阿坚、羌渠等与南匈奴左部句龙吾斯反畔,中郎将张耽击破斩之,余觽悉降。桓帝永寿中,朔方乌桓与休着屠各并畔,中郎将张奂搫平之。延熹九年夏,乌桓复与鲜卑及南匈奴*(鲜卑)*寇缘边九郡,俱反,张奂讨之,皆出塞去。
灵帝初,乌桓大人上谷有难楼者,觽九千余落,辽西有丘力居者,觽五千余落,皆自称王;又辽东苏仆延,觽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延,觽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并勇建而多计策。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张纯畔,入丘力居觽中,自号弥天安定王,遂为诸郡乌桓元帅,寇掠青、徐、幽、冀四州。五年,以刘虞为幽州牧,虞购募斩纯首,北州乃定。
鲜卑
历史与风俗
鲜卑者,亦东胡之支也,别依鲜卑山,故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唯婚姻先髡头,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饮燕毕,然后配合。又禽兽异于中国者,野马、原羊、角端牛,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者。又有貂、豽、鼲子,皮毛柔蝡,故天下以为名裘。
与汉朝的接触:
汉初,亦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塞外,与乌桓相接,未常通中国焉。光武初,匈奴强盛,率鲜卑与乌桓寇抄北边,杀略吏人,无有宁岁。建武二十一年,鲜卑与匈奴入辽东,辽东太守祭肜击破之,斩获殆尽,事已具肜传,由是震怖。及南单于附汉,北虏孤弱,二十五年,鲜卑始通驿使。其后偏何连岁出兵击北虏,还辄持首级诣辽东受赏赐。三十年,鲜卑大人于仇贲、满头等率种人诣阙朝贺,慕义内属。帝封于仇贲为王,满头为侯。时渔阳赤山乌桓歆志贲等数寇上谷。
永平元年,祭肜复赂偏何击歆志贲,破斩之,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明章二世,保塞无事。
与汉朝的冲突:
和帝永元中,大将军窦宪遣右校尉耿夔击破匈奴,北单于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九年,辽东鲜卑攻肥如县。太守祭参坐沮败,下狱死。十三年,辽东鲜卑寇右北平,因入渔阳,渔阳太守击破之。
安帝永初中,鲜卑大人燕阳诣阙朝贺,邓太后赐燕阳王印绶,赤车参驾,令止乌桓校尉所居城下,通胡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是后或降或畔,与匈奴、乌桓更相攻击。
桓帝时,鲜卑石槐者,其父投鹿侯、初从匈奴军三年,其妻在家生子。投鹿侯归,怪欲杀之。妻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身,十月而产,此子必有奇异,且宜长视。投鹿侯不听,遂之。妻私语家令收养焉,名石槐。年十四五,勇健有智略。异部大人抄取其外家牛羊,石槐单骑追击之,所向无前,悉还得所亡者,由是部落畏服。乃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遂推以为大人。石槐乃立庭于弹汗山歠仇水上,去高柳北三百余里,兵马甚盛,东西部大人皆归焉。因南抄缘边,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
永寿二年秋,石槐遂将三四千骑寇云中。延熹元年,鲜卑寇北边。冬,使匈奴中郎将张奂率南单于出塞击之,斩首二百级。二年,复入鴈门,杀数百人,大抄掠而去。六年夏,千余骑寇辽东属国。九年夏,遂分骑数万人入缘边九郡,并杀掠吏人,于是复遣张奂击之,鲜卑乃出塞去。朝廷积患之,而不能制,遂遣使持印绶封石槐为王,欲与和亲。石槐不肯受,而寇抄滋甚。乃自分其地为三部,从右北平以东至辽东,接夫余、濊貊二十余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十余邑为中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乌孙二十余邑为西部,各置大人主领之,皆属石槐。
灵帝立,幽、并、凉三州缘边诸郡无岁不被鲜卑寇抄,杀略不可胜数。
熹平三年冬,鲜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休着屠各追击破之。迁育为护乌桓校尉。五年,鲜卑寇幽州。六年夏,鲜卑寇三边。秋,夏育上言:“鲜卑寇边,自春以来,三十余发,请征幽州诸郡兵出塞击之,一冬二春,必能禽灭。”朝廷未许。先是护羌校尉田晏坐事论刑被原,欲立功自暛,乃请中常侍王甫求得为将,甫因此议遣兵与育并力讨贼。帝乃拜晏为破鲜卑中郎将。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议朝堂。议郎蔡邕议曰:“书戒猾夏,易伐鬼方,周有猃狁、蛮荆之师,汉有阗颜、瀚海之事。(武帝使大将军韂青击匈奴,至阗颜山,斩首万余级。使霍去病击匈奴,封狼居胥山,登临瀚海也。)征讨殊类,所由尚矣。然而时有同异,埶有可否,故谋有得失,事有成败,不可齐也。”
光和中,石槐死,时年四十五,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父,亦数为寇抄,性贪淫,断法不平,觽畔者半。后出攻北地,廉人善弩射者射中和连,即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立。后骞曼长大,与魁头争国,觽遂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自石槐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
羌
历史与风俗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滨于赐支,至乎河首,挠地千里。赐支者,禹贡所谓析支者也。南接蜀、汉徼外蛮夷,西北*[接]*鄯善、车师诸国。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其俗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
十二世后,相与婚姻,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故国无寡,种类繁炽。不立君臣,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杀人偿死,无它禁令。其兵长在山谷,短于平地,不能持久,而果于触突,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堪耐寒苦,同之禽兽。虽妇人产子,亦不避风雪。性坚刚勇猛,得西方金行之气焉
与大汉的冲突
桓帝建和二年,白马羌寇广汉属国,杀长吏。是时西羌及湟中胡复畔为寇,益州刺史率板楯蛮讨破之,斩首招降二十万人。永寿元年,校尉张贡卒,以前南阳太守第五访代为校尉,甚有威惠,西垂无事。延熹二年,访卒,以中郎将段颎代为校尉。时烧当八种寇陇右,颎击大破之。四年,零吾复与先零及上郡沉氐﹑牢姐诸种并力寇并﹑凉及三辅。会段颎坐事征,以济南相胡闳代为校尉。闳无威略,羌遂陆梁,覆没营坞,寇患转盛,中郎将皇甫规击破之。五年,沉氐诸种复寇张掖﹑酒泉,皇甫规招之,皆降。事已具规传。鸟吾种复寇汉阳,陇西﹑金城诸郡兵共击破之,各还降附。至冬,滇那等五六千人复攻武威﹑张掖﹑酒泉,烧民庐舍。六年,陇西太守孙羌击破之,斩首溺死三千余人。胡闳疾,复以段颎为校尉。
永康元年,东羌岸尾等胁同种连寇三辅,中郎将张奂追破斩之,事已具奂传。(东羌、先零五六千骑寇关中,围祋祤,掠云阳。夏,复攻没两营,杀千余人。冬,羌岸尾、摩蟞等胁同种复钞三辅。奂遣司马尹端、董卓并击,大破之,斩其酋豪,首虏万余人,三州清定。论功当封,奂不事宦官,故赏遂不行,唯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并辞不受,而愿徙属弘农华阴。旧制边人不得内移,唯奂因功特听,故始为弘农人焉。)
当煎羌寇武威,破羌将军段颎复破灭之,余悉降散。(永康元年,当煎诸种复反,合四千余人,欲攻武威,颎复追击于鸾鸟,大破之,杀其渠帅,斩首三千余级,西羌于此弭定。)
灵帝建宁三年,烧当羌奉使贡献。中平元年,北地降羌先零种因黄巾大乱,乃与*(汉)**[湟]*中羌﹑义从胡北宫伯玉等反,寇陇右。事已具董卓传。(其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关髃盗反叛,遂共立湟中义从胡北宫伯玉、李文侯为将军,杀护羌校尉泠征。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边章、韩遂,使专任军政,共杀金城太守陈懿,攻烧州郡。明年春,将数万骑入寇三辅,侵逼园陵,托诛宦官为名,为皇甫嵩董卓破)。兴平元年,冯翊降羌反,寇诸县,郭汜﹑樊稠击破之,斩首数千级。
自爰后,子孙支分凡百五十种。其九种在赐支河首以西,及在蜀﹑汉徼北,前史不载数。唯参狼在武都,胜兵数千人。其五十二种衰少,不能自立,分散为附落,或绝灭无后,或引而远去。其八十九种,唯钟最强,胜兵十余万。
匈奴(南):
前书直言匈奴传,不言南北,今称南者,明其为北生义也。以南单于向化尤深,故举其顺者以冠之。东观记称匈奴南单于列传,范晔因去其“单于”二字。南匈奴落尸逐鞮单于比者,呼韩邪单于之孙,乌珠留若鞮单于之子也。自呼韩邪后,诸子以次立,至比季父孝单于舆时,以比为右薁鞬日逐王,部领南边及乌桓。
与汉朝冲突
伊陵尸逐就单于居车儿,建和元年立。至(汉恒帝)永寿元年,匈奴左薁鞮台耆、且渠伯德等复畔,寇钞美稷、安定,属国都尉张奂击破降之。
延熹元年,南单于诸部并畔,遂与乌桓、鲜卑寇缘边九郡,以张奂为北中郎将讨之,单于诸部悉降。奂以单于不能统理国事,乃拘之,上立左谷蠡王。桓帝诏曰:“春秋大居正,居车儿一心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庭。”
屠特若尸逐就单于某,熹平元年立。六年,单于与中郎将臧旻出鴈门击鲜卑石槐,大败而还。是岁,单于薨,子呼征立。于呼征,光和元年立。二年,中郎将张修与单于不相能,修斩之,更立右贤王羌渠为单于。修以不先请而诛杀,槛车征诣廷尉抵罪。
单于羌渠,光和二年立。中平四年,前中山太守张纯反畔,遂率鲜卑寇边郡。灵帝诏发南匈奴兵,配幽州牧刘虞讨之。单于遣左贤王将骑诣幽州。国人恐单于发兵无已,五年,右部落与休着各胡白马铜等十余万人反,攻杀单于。
单于羌渠立十年,子右贤王于扶罗立。
持至尸逐侯单于于扶罗,中平五年立。国人杀其父者遂畔。共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而于扶罗诣阙自讼。会灵帝崩,天下大乱,单于将数千骑与白波贼合兵寇河内诸郡。时民皆保聚,钞掠无利,而兵遂挫伤。复欲归国,国人不受,乃止河东。须卜骨都侯为单于一年而死,南庭遂虚其位,以老王行国事。
单于呼厨泉,兴平二年立。以兄被逐,不得归国,数为鲜卑所钞。建安元年,献帝自长安东归,右贤王去卑与白波贼帅韩暹等侍韂天子,拒击李傕、郭汜。及车驾还洛阳,又徙迁许,然后归国。二十一年,单于来朝,曹操因留于邺,而遣去卑归监其国焉。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作者: 毋苟先生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从本世纪初以来,历史考古工作者在甘肃、内蒙两省区,陆续发现和发掘出土了汉代本简共三万余枚,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于1930年和1972至1974年,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黑城附近和今甘肃省金塔县的金关附近,即汉代的张掖郡居延县地发掘出来,只有少数是在今甘肃省的敦煌、武威等地发现的。此外,解放以后,还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湖南长沙马王堆、湖北江陵凤凰山等地,也曾出土过为数不很多的一些汉简。这些汉简,特别是居延汉简,是一批十分珍贵的古代文物,也是研究汉代社会、历史和汉族与西北少数民族关系的非常重要的史料。这些简册大都是当时戍守边疆的将士们的日常来往信札,金钱米谷的流水帐目,屯戍机关发放粮饷、兵器、用具的登记簿籍,是十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关于各种物品的价格,有着极为丰富的记录,为我们研究河西地区以及内地的经济生活和物价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本文拟就汉简中的部分物价(1974—1976年在居延地区新出土的二万余枚汉简,尚在整理中,本文的论述,只涉及到这批汉简中已经公开发表的部分),结合文献资料,作一些初步的考释。
一 金 钱 比 价
汉简中所载物价,都用钱币计算,更未涉及到金钱的比价。但汉代文献中有许多物价是用黄金来计算的,因此我们在讨论汉简中所见物价之前,有必要对汉代金钱比价作一些说明,以便后面讨论到各种物价时进行折算。
秦代统一货币,实行黄金和铜钱并行的二等币制。汉承秦制,因循未改,在两汉四百余年中,除短暂时间发生过币制混乱的情形外,没有超出过黄金和铜钱二等币制的范围。
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一斤金又称为一金。《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颜师古注:“以斤名金。”又《史记》卷三十《平准书》《正义》引臣瓒也说:“汉以一斤金为一金。”两汉朝廷常常以大量黄金赏赐贵族大臣,无一例外都是以斤为计算单位的。
汉初铜钱形制屡变,但从汉武帝时行五铢钱以后,即成定制,所以五铢钱外的钱币,都未通行多久。汉钱以钱为计算单位,千钱称为一贯或一缗。汉简是汉武帝以后的文物,物价大都是用五铢钱计算的,这给我们今天考释汉简中的物价以很大的方便。
汉代金、钱二等币之比价,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斤黄金等于一万铜钱。所有汉代文献都反映了这样的比值。如《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黄金一斤,值钱万。”《史记》卷七《项羽本纪》《正义》说:“汉以一斤金为千金,当一万钱也。”这里的“千”字当是“一”字之误,即是说一斤金为一金,当一万钱。又如何休《公羊解诂》隐公五年云:“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何休说的“今”,是指东汉。李剑农曾说:“盖在汉时,金与钱,同为法定之币,金一斤与钱万,亦为法定之比值。”①这个意见是很对的。汉代文献中的“黄金”、“金”,是否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黄金,史学界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但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一斤等于一万钱,则是没有疑义的。
反之,凡是谈到一金不等于万钱的材料,总是有些问题。第一条见于《史记》卷九七《陆贾列传》《正义》,云:“汉制,一金直千贯。”千贯,即百万,汉金一斤无论如何不会如此昂贵。前人已经指出过“千”字乃“十”字之误。一金直十贯,即万钱,已是法定之比值。
第二条见《九章算术》卷七说:“今有共买金,人出四百,盈三千四百;人出三百,盈一百。问人数,金价各几何?答曰:三十三人,金价九千八百。”《九章算术》大概是西汉时成书的。它的算例所举的各种物品价格,虽然大体上反映了当时的物价状况,但它们都是假设的算术题目,并不是市场价格的直录,同时这一题说金价九千八百,并未指明金的计算单位和数额,所以不能断定这里所买的一定是黄金一斤。
因此可以肯定,两汉的金钱比价有严格的规定:黄金一斤等于铜钱一万。至少在官方价格是这样。以下我们讨论到汉简和文献中的各种物价时,即以此种比值折算。
二 田 宅 价
居延汉简中,有两枚简分别详细记载了当时戍卒侯长礼忠、[队灬]长徐宗的包括田宅在内的全部家产,并且注明了这些家产的当地价格,现抄录如下:
其一,劳[车余]《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55页:
——————————————
①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第183页。
侯长[角乐]得广昌里公乘礼忠年卅
小奴二人直三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宅一区万
大婢一人二万 牛车二两直四千 田五顷五万
轺车一乘直万 服牛二六千
凡赀直十五万〔(146)37、35〕
其二,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编》第181B简:
二[堆灬][队灬]长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
妻妻 宅一区直三千 妻 妻一人
子男一人 田五十亩直五千 男子一人 子男二人
男同产二人 用牛二直五千 子女二人
女同产二人 男同产二人
女同产二人
这里明确记载了田宅、牛马、奴隶等的价格。关于牛马、奴隶等的价格,我们放在后面再讲,先来讨论一下田宅的价格。
“田五顷五万”,“田五十亩直五千”,亩价都为一百钱,这在汉代应是非常贱的田价了。下面我们将谈到,西汉中叶以后,一石粮食的平价都是百钱或百余钱,这种只相当于一石粮价的田价,大约是由于居延地处边塞,土地十分贫瘠的缘故。
内地田价亦有亩值贱至数十钱、百余钱者,都是非常荒芜贫瘠的“恶地”。《九章算术》卷七说:“今有善田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这里说的“善田”,亩价仅三百钱,亦应是非常贫瘠的土地。
两汉的土地价格,虽因土质不同,所处的地区亦各异,贵贱差距很大,但从文献上看,一般的亩价应在千余钱到三四千钱之间。汉武帝时,丞相李蔡“坐诏赐冢地阳陵,当得二十亩,蔡盗取三顷,颇卖得四十余万。”①李蔡盗取的三顷地如果是全部卖出了,那么亩价在一千三百至一千七百之间。传世汉代地券,有几帙记载成交的地价,亦是这种一般价格。如《汉樊利家买地铅券》云:“田五亩,亩三千并直万五千。”②又如《汉王未卿买地券》云:“亩价钱三千一百,并直九千三百。”③这都反映了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县东汉残碑所记的物价,其中关于田价,可考者有以下几种:
————————————
①《汉书》卷五四《李广传》
②③载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十五。
(1)亩五百:“田八亩,质(直)四千。”
(2)亩约一千:“张王田卅□亩,质三万。”
(3)亩一千:“元始田八□□,质八万。”按缺文疑为“十亩”二字。
(4)亩一千六百余:“故王汶田,顷九十亩,贾(价)卅一万。”
(4)亩二千:“田卅亩,质六万。”又,“田顷五十亩,直卅万。”①
以上除第(1)项外,亩价均在一千钱至二千钱之间,也是汉代中等土地的一般价格。
两汉土地价格,贵者可达亩值一金,即一万钱,这种土地称为膏腴,或者是人们认为风水好的坟地。如《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说:“酆鄗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后汉书》卷一百一十《杜笃传》载其《论都赋》云:“厥土之膏,亩价一金。”王符《潜夫论》也说:“中州内郡,规地扩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全。”王宗炎说:“全当作金,谓直贵也。”②亦是亩价一万。
这种亩值一金的价格,在传世碑券中也可以找到证明。如《汉堂邑令费凤碑》云:“祖业良田,亩值一金。”③传世东汉延光中《李德买地券》亦云:“买地一亩余,价值钱万二千。”④
当然,无论是文献中还是碑券中,所说的亩价一金,一般是泛言其贵,并不是说亩价不多不少恰好是一万钱。
由此可以断定,汉简所载亩值一百钱的地价,是指的边塞地区的荒漠贫瘠的土地而言,不能代表内地的较好的土地,甚至一般土地的价格。
汉代房宅以区(座)为计算单位,不仅有好坏之分,亦且有大小之别,故贵者一区可达百余万,贱者仅值数千钱,价格相差极远。本节开头所引两简列举的礼忠、徐宗二人的家产,就有:
宅一区,万。
宅一区,直三千。
后者应该是相当贱的宅价了。王昶的《金石萃编》卷三中,载有一个东汉后期的《郑子真宅舍残碑》,碑铭中有一个房宅的价格单子,可与汉简所载价格进行比较。铭
——————————
①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
②《潜夫论·实边》汪继培笺引。
③洪适:《隶释》卷九。
④见朱江:《四件没有发表过的地券》,《文物》1964年第12期。
云:
所居宅舍一区直百万,故郑子真地中起舍一区作钱(下缺),故郑子
真舍中起舍一区七万,故潘盖楼舍并二区十一(下缺,疑为万字),故吕
子近楼一区五万,故象楼舍一区二万五千,□□凤楼一区三万,车舍一区
万,□□奉楼一区二万,□□子信舍一区万。
这里所列举宅舍共十一区,其中一区价格残缺,二区疑共值十一万,一区值百万,其余七区的价格都在一万以上七万以下,这都应是较好的宅舍。 至于其中一区直百万,则是少见的昂贵。
又上引四川郫县出土的东汉残碑,所载宅价可考者有四个:
(1)中亭后楼,贾四万。
(2)苏伯翔谒舍,贾十七万。
(3)舍六区,直[廿廿]四万三千。
(4)康眇楼舍,质五千。
上(1)、(2)、(4)项未言明宅的单位,但从文章上观察,应是指一区的价格。如果这么判断不错,那么贱者区五千,贵者达区十七万。由此亦可证明,汉简所云区一万应是一般的宅价,区三千则是很劣很贱的了。
三 粮 食 价
从汉简中可以看到,汉代河西地区投入交换范围的粮食,主要有粟、麦、谷(米)等。这几种粮食的比价都相差不远,一般是石(汉代一石又称一斛,合十斗或百升)价一百钱至百余钱。
(1)《居延汉简甲编》第188简:
弘、胜之皆谢贤曰:会坐文事系论用自给,请今具偿责。弘未得责,
胜之已得粟三石,直三百六十;粟三石,直三百六十;它钱三百五十,凡
已得千一百,少二千四百三■。
按此简释文又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173页〔(149)26、9〕,前“直三百六十”,该书“六”作“九”。从后云凡得千一百的话来看,应以作“九”为是。这里粟的石价为一百二十钱和一百三十钱。
(2)《居延汉简甲编》第268简:
黍米三斗,直钱卅。
石价为一百五十。
(3)《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281页:
粟一石,直一百一十。〔(178)167、2〕
(4)又同上书第301页:
除[禾旁][禾皇]钱二百四取以当□,买谷,直百。〔(285)198、118〕
这里虽未明言谷的单位,但云值百钱,当是指谷一石。
(5)又同上书第317~318A页有一简是一个粮价的帐单,现抄录如下:
□□受钱六百 出钱百一十五籴麴五斗斗廿三
出钱二百廿籴粱粟二石石百一十 出钱六买□石十分
出钱二百一十籴粟粟二石石百五 出钱廿五籴豉一斗
出钱百一十籴大麦一石石百一十
凡出钱六百八十六〔(373)214、4〕
简文第五句的“粟粟”,当为“粱粟”之误写。
(6)一九七四年新出土的居延汉简中,有一王莽地皇三年《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册①说:
粱米八斗,直百六十,粟米三石,直四百五十。(EJT21:3、4)
综合以上六简的粮价,可以列表如下:
粱米 石价200钱(6)
黍米 石价150钱(2)
粟米 石价150钱(6)
粟 石价130钱(1)
粟 石价120钱(1)
粟 石价110钱(3)
粱粟 石价110钱(5)
大麦 石价110钱(5)
粱粟 石价105钱(5)
谷 石价100钱(4)
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这种石价百余钱的粮食价格,是一种什么样的价格?它与文献记载上的粮价是什么关系?为此,我们首先要找出汉代粮食的平价,然后才能
——————————————
①见《文物》1978年第1期图版捌。
与河西的粮价进行比较。
我们知道,战国的粮食平价是有明确记载的。《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引《计然》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计然》相传为春秋末年的书(也有人认为计然是人名),实际上这里讲的是战国的情况,即是说战国粮食的平价在三十至八十钱之间。这与李悝为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户计算开支时,把粟的石价折算为三十钱是一致的。粟石三十钱,即平价中的最低价。
可是在文献中却找不到汉代粮食平价的记载。汉代文献中关于粮价的资料很多。这些材料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偶然出现丰年,粮价大贱,史学家们借此作文章来歌颂统治者的功德,什么“粟石数钱”、“百姓殷富”、“人给家足”等等。二是由于灾荒,特别是由于统治者的残酷压榨与统治者之间的混战,如秦、西汉、东汉三个王朝的末年,生产破坏,战祸连年,以致出现粮价腾贵,谷石万钱,民人相食的状况。可是独独没有关于粮食平价的记载。为求得汉代粮食的平价,我们只好就有关资料进行考证。
我们在两汉有关资料中发现,在西汉时,凡是谈到粮食石价数十钱时,必有赞美之辞,言其太贱,凡是谈到石价百余钱、数百钱时,则有责谴之辞,言其太贵;东汉时,凡谈到石价百余钱时,就有赞言之辞,言其太贱,而谈到千余钱时,才有责谴之辞,方言其太贵。可以推想,平价当在这太贱与太贵之间。
所谓“文景之治”时,粮价很贱。史称当时“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①这里虽未说明粟多少值十余钱,但据上下文观察,应是指粟一石来说的。另一条材料则说当时谷石数十钱:“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②粟谷石价十余钱、数十钱,无非是讲粮价甚贱,而平价必是在这个价格之上。
二百年后,情况有很大的变化,到东汉中叶,谷石贵达百余钱,竟亦称为“盛事”,值得史学家的赞扬。如顺帝时,第五访为张掖太守,“轻骑循行田亩,劝民耕农,其年谷石百钱。”③由此可知,当时谷石百钱已是非常罕见的了,因此第五访才得到“循吏”的称号,可是,就是同一个张掖,在西汉中叶,粮价石百钱不仅得不到赞美,而且还
————————————
①《史记》卷二五《律书》。
②《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影宋本《御览》无“十”字。
③《后汉记》卷十九。
要受到皇帝的谴责。例如赵充国就因为搞得“张掖以东,粟石百余,刍稾束数十,转输并起,百姓烦扰。”①而给皇帝“以书敕让(批评)”的。
至于谷石价至二百、三百钱,在西汉时即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四方饥馑。”又《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云:“元帝即位,……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谷价达到石二、三、四百,就已经是“四方饥馑”,“民多饿死”,可见西汉时粮价平价必在石二百钱以下。
然而,从西汉末到整个东汉一代,就再也见不到谷石数百即已嫌其太贵的记载了。这时,一般要贵至石价一千钱以上,才会嫌其太贵,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如《东观汉记》卷一《世祖光武皇帝纪》说:“王莽时,雒阳以东,米石二千。……民饿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后汉书》卷七三《朱晖传》说:“建初中,南阳大饥,米石千余。”又同上书卷五《安帝纪》注引伏侯《古今注》云:“永初二年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民相食,老弱相弃道路。”《后汉书》卷八八《虞诩传》注引《续汉书》说到,虞诩被任为武都郡守,才到郡时,由于前任吏治腐败,郡政混乱,民不聊生,以至“谷石千,盐石八千。”②东汉时,如果遇见了谷石数百钱的价格,必定是大大丰收,值得史学家们大歌大颂了。
综上所述,从文献中看,西汉一代,粮价石数十称其太贱,百余钱则称其太贵;东汉,石价数百钱已称其太贱,千钱以上才称其太贵。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西汉粮食的平价在石百钱上下,而东汉则上涨到数百钱了。上面引到的汉简所载石价百钱至百余钱的粮价,都是西汉时的平价。
汉简中,目前只发现两枚简记载的粮价不合上述推断。其一是《居延汉简甲编》第1574简:
董次入谷六十六石,直钱二千三百一石,入钱二千一百八十七,凡钱四
千四百九十七。
其二,《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244页:
水千秋入谷六十六石六斗六升大,直二千一百廿三,出钱千二百,凡钱
三千三百廿三。〔(15)192,39 90,* 90,45 19,
26〕
——————————————————
①《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
②《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续汉书》作“各石千五百”。
这两例的石价均为三十五钱。这应该是很特殊、很个别的例子,大概是因为当时居延地区粮食大大丰收,以致粮大贱,贱到石价三十五钱了。不过因为它们只是原始的帐单,没有史学家们的褒扬之辞附载其后罢了。
1974年居延新出土的“粟君所责寇恩事”简册①,有“卖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EPF22∶13)、“市谷决石四千”(EPF22∶16、27)的记载,这是由于当时(东汉初年)币制混乱,用所谓“时行钱”计价的,并非常例。(关于“时行钱”,非一句话所能说清,当作专文讨论。)
四 牲 畜 价
汉简所载牲畜价格,有马、牛、羊、犬等几种。牲畜以头为计算单位,同一种牲畜有大小,有优劣,有肥瘦,故价格极不一致。今分次论述,以见大概。
第一,马价。
马不仅是生产中的重要工具,而且在战争中致用,故在汉简中,马价有耕马、车马和战马的区别。一般说来,战马贵,耕马、车马贱。从汉简中看,耕马、车马的一般价格,贱者匹价四五千钱,贵者一万以上。上第二节列举侯长礼忠的家产,有:
用马五匹,直二万。
每匹仅值四千。又《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51页:“马,五千三百。”这样的马价,同《九章算术》所举马价相近。该书卷八说:“问牛、马价各几何?答曰:马价五千四百五十四钱十一分钱之六,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这种四五千钱一匹的马,应是指劣马、老马而言的。
一般较好的耕马、车马的匹价,当在一万钱上下。《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175页云:“共平宣马直十千,令宣偿宗,宣立以□钱千六百付宗。”〔(465)229·2〕十千,即一万,当是一匹马的价。又《流沙坠简释文》卷二第12页有一简云:“言律曰:畜产相贼杀,参分偿和,令少仲出钱三千,及死马骨肉,付循请平。”这大约是一张判决书(汉代称为爰书)的一部分,意思是说:循的马被少仲的马给咬死了,循去告状,所以判决少仲出三分之一的马价三千钱给循请和。罗振玉考释说:“钱三千者,马价三分之一,则一马直九千。”又,《居延汉简甲编》第245简:“第廿三侯长赵备,责居延阳里常池马钱九千五百,移居延收责,重。”九千五百亦应是一匹马之价。以上数例,
————————————
①照片和释文均见《文物》1978年第1期。
匹价都在一万上下。
至于战马的价格,汉简中未见记载。仅《居延汉简甲编》第177简云:
又使从吏高等持书请安:听入马十匹贵九□三万三千,安又听广德姊
夫弘请为入马一匹贵千万贾故贵荳故。
这一简错脱甚多。前面说“马十匹贵九□三万三千”,应是十匹马的共值,但因缺文字数不清,无法判明所缺为何字。后“马一匹贵千万贾”,则是讲的一匹马的价格,但一马价格千万钱,殊属不可理解,疑“千”字为“十”字的误笔。如果这种推测不错,则一马值十万,比好的耕马、车马还要贵十倍以上,这种马当然是战马。
匹价十万,当是西汉时战马的平价。《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臣表》记载过这么一件事:“梁侯当千,太史四年,坐卖马一匹,价钱十五万,过平,臧(赃)五百以上,免。”这里的“臧五百以上”,是汉代的一个法律术语,是一个坐罪等次的量刑界限①。一匹马卖十五万,即因赃获罪免侯,那么实赃是多少呢?过平了多少呢?匹马的平价又是多少呢?我们知道,在梁侯当千免侯的二十多年前,即汉武帝元狩六年,出于对匈奴战争的需要,朝廷曾下令提高战马的平价,以鼓励养马。《汉书》卷六《武帝纪》说:“天下马少,平牝马匹二十万。”注引如淳曰:“贵平牝马价,欲使人竞畜马。”参考前面所引汉简中的战马价格,假定原先平价是匹十万,则是把战马的平价提高了一倍,不过这条法令似乎不久就废除了,否则梁侯当千卖马一匹才得价十五万,低于平价,不致因“过平”获罪。
第二,牛价。
上第二节所引侯长礼忠、[队灬]长徐宗的家产:
服牛二,六千。
用牛二,直五千。
就是说,牛一头,价在二三千钱。这种价格可以和《九章算术》中牛价相印证。该书卷七、卷八列举了三种牛价:
(1)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
(2)牛价一千二百。
(3)牛价三千七百五十。
————————————
①汉律中坐罪等次的名目,还有“臧二百五十以上”(见《汉书》卷七八
牛价贱者千余钱,贵者三千余钱,既表明了牛的大小、肥壮的差别,也有供求的关系在内。
但是,汉碑中有牛一头值万五千钱的记载。前引四川郫县出土东汉残碑,有三处说到“牛一头,直万五千”、“牛一头,万五千”①。牛价为何竟贵至如此!该残碑记载的田价、宅价,皆因质地不同而有贵有贱,唯独牛和奴婢的价格十分整齐划一。牛总有大小肥瘦之分,为何一律值万五千?我们推想,残碑应是汉代官府登记居民财产,据以征收算赋的簿籍,有的是据当地实价登记(如田、宅),有的则故意抬高其价格(如牛、奴婢),征收重算,借以防止富户大量聚集耕牛、奴婢。如果这种推测不错,则牛一头值万五千并不是实价,上面考释的汉代牛价在千余钱至三四千钱之间的结论,还是符合实际的。
第三,羊价。
(1)羊价一百五十。
(2)羊价一百七十七。
(3)羊价五百。
(4)羊一,直金二十一分两之二十。折算为钱五百九十五钱余。
这种头值数百的羊价,在新出土的居延汉简中亦可以得到印证。上引《劳动使者过界中费》册云:
羊二,直五百。(EJT21:5)
第四,犬价。
在汉代,一般说来,在优劣、大小、肥瘦大体相当的情况下,羊比豕贵,豕比犬贵,这在《九章算术》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即如果是同一道算题,总是羊最贵,豕次之,犬又次之。
————————————————
①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
犬,以致比上述羊价之最高者还贵。至于食犬的价格,则要低贱得多。《九章算术》卷七说:
犬价一百。
卷八说:
犬价一百二十一。
这是食犬的一般价格。
此外,专供贵族玩赏嬉游的嬉犬,其价昂贵惊人。如《西京杂记》卷四说:“杨百年有猛犬,名青[马交],买之百金。”百金乃泛称其贵,并非实值百万钱。又《三国志·吴志》卷三《孙皓传》注引《江表传》:“(何定)又使诸将各上好犬,皆千里远求,一犬至直数千匹(帛),御犬率具缨,直钱一万。”这种十分昂贵的犬价,当然只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不能视为一般的价格。
五 布 帛 价
汉简中所见布帛价格,有布、帛、缣、素、练等几种。布为麻织品,是汉人衣著原料之最贱者。帛为普通丝织品,其价比布稍贵。缣即绢,为细密而有色彩之帛,其价又贵,已非一般人所能穿戴。素为绢之精白者,其价比缣又贵。练为绢缣之名贵品种,为布帛中价格之最贵者。现分别加以论述。
第一,布价。
汉简所载布的匹价,都在二百至四百钱之间。例如:
(1)《居延汉简甲编》第547简:
出广汉八椶布十九匹八寸六(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给吏秩百一人。
(2)《居延汉简释文》卷三第76页说:
八椶布八匹,直二百卅。
这里应是指的匹价二百卅。或者“匹”下有重文,由于磨损脱去,由于未见原简,不敢臆测。
(3)《居延汉简甲编》第1656简:
戌卒魏郡贝丘功里杨通,赀买八椶布八匹,匹直二百卅,并直千八百册。
(4)同上书第2426简:
惊虏[队灬]卒东郡临邑高平里召胜字海翁,贳卖九椶曲布三匹,匹千三
百卅三,凡直千。
这里云布三匹“凡直千”,则匹布应为三百三十三钱余,前一“千”字显然是衍文。
第二,帛价。
汉代中有数简记载了帛价,现由贱到贵列举如下:
(1)《居延汉简甲编》第2044简:
帛千九十匹三尺五寸大半寸,直钱卅五万四千二百。
折合匹价为三百二十四钱余。
(2)同上书第1583简:
出河内廿两帛八匹一丈三尺四寸大半寸,直二千九百七十八,给使吏一
人元凤三年正月尽九月积八月少半月奉。
匹价为三百五十七钱余。
(3)又同上书第2036简:
受六月余河内廿两帛 正月入三□二尺少半□,直万三千五十八。
此简缺文,据文意推断,前“□”当为“十”字。从相片图版上仔细辨认,释文中的“尺”字当为“匹”字之误释,如此,则后“□”亦当为“匹”字。经补正后原文应为“三十二匹少半匹,直万三千五十八。”折合匹价为四百零四钱。如果依《居延汉简甲编》释匹为尺,则匹价贵达一万六千余钱,说不通。
(4)又同上书第2428简:
侯史靳望 正月奉帛二匹直九百。
匹价四百五十钱。
(5)又同上书第973简:
二千八百六十二,赵丹所买帛六匹直。
匹价四百七十七钱。
可见帛的匹价一般为四五百钱。
汉简中有一简记有帛的匹价八百钱。《居延汉简甲编》第1149简云:“右庶士 :吏侯长十三人,禄用帛十八匹二尺一寸半,并万四千四百四十三。”折合匹价正好是八百钱。这应是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三,缣价。
任城国亢文,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
一十八。
任城建国在章帝元和元年,因此这里说的是东汉中叶的缣价。缣的匹价一般为六七百钱,在西汉时也是如此。《太平御览》卷八一八引《风俗通》说:“(临淮二人)争缣,丞相薛宣决曰:‘缣匹数百钱,何足纷纷!’”
今有出钱七百二十,买缣一匹二丈一尺。
合匹价四百七十二钱余。
又该书卷三:
今有缣一丈,价直一百二十八。
匹价为五百一十二钱。
这匹价五百余钱的缣,应是较劣的。一般应为匹价六七百钱。
第四,素价。
素价比缣又贵,一般的匹价在七八百钱上下。
(1)《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58页:
□素丈六尺,直二百六十八。〔(7)284、36〕
匹价为七百零八钱。
(2)《居延汉简甲编》第212简:
粉帛惠用白素二尺,直[廿廿]。
匹价为八百。
(3)《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33页:
买白素一丈,直二百五十。〔(472)214、26〕
匹价一千钱。这种价格与文献记载是大体相合的。《九章算术》卷三说:“今有钱五百,问得素几何?答曰:得素一匹。”这种五百钱一匹的素,是较贱的。又《太平御览》卷八一四引《计然》说:“白素出三辅,疋(匹)八百。”三辅之名,西汉时才有,这里说汉代情况。
至于缣绢之名贵品种练,则要贵达千余钱一匹。《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58页:
白练一匹,直千四百。〔(7)284、36〕
又《居延汉简甲编》第247简:
灭虏[队灬]戍卒梁国蒙东阳里公乘左咸自言责:故乐哉[队灬]长张中实
皂练一匹,直千二百,今中实见为甲渠令史。
又同上书第1064简:
十石以买练一匹,至十月中不试,□母房。
十石,大概是谷粟之类,当时河西一般粮价为石百余钱,匹练值十石,则亦为千余钱。
据此所述,大体上汉代的布价一般为匹二三百钱,帛四五百钱,缣六七百钱,素七八百钱,练则要千钱以上。
六 衣 著 价
两汉衣著,有一领值数百钱者,亦有值数千钱者,皆见于汉简。大抵绢帛皮毛之衣著值千余钱以至数千钱,布制衣著则仅值数百钱,甚至更贱。
李龙文袍一领,直三百八十一;袭一领,直四百五十。
又《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29页:
官袭一领,直二百卅。
以上未说明是什么原料之袍、袭,但证以其他简文,仅值数百钱一领者必为布制。如《居延汉简甲编》第1373简云:
七月十日鄣卒张中功贳买皂布章单衣一领,直三百五十二。
又如《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80页:
第卅四卒吕[艹护]买布复袍一领,直四百;又从鄣卒李忠买皂布■。〔(152)
49、10〕
绢帛、皮毛之衣裘则贵得多,只有地主官僚才能服用。《居延汉简甲编》第187简:
建始二年闰月丙戌,甲渠令史董子方买鄣卒欧威裘一领,直千百五十。
同上书第902A简:
阳朔元年五月丁未朔,丙辰,……责殄北右[队灬]长王子恩官袍一领,直千
五百钱。
又同上书附第22简:
元延三年,……□□[队灬]卒子章自言责,第卅八[队灬]长□□官袍
一领,直千四百五十□问□。
又《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69页:
贳买皂练复袍一领,直钱二千五百,今子算■。〔(55)69、1〕
这样的衣著价格与我们在上一节讨论的布帛价是一致的。汉人一般制单袍一领需料二丈,制复袍一领需料一匹(汉一尺长度约当市制0.69尺)。汉布价一般为一匹三四百钱,故布袍一领有值二三百钱者,有值四五百钱者。练价一般为一匹千钱以上,故练袍一领有值千余钱者,亦有值二千余钱者。
七 器 用 价
汉简中所见器物,不下数百十种,且以边塞屯戍用品居多,大部分又无价格记载。其中记有价格的一些器用,又因文献材料缺少,无法就同一种物品的价格进行比较研究。现只将部分器物的价格列举如下。
车价。
前第二节所举侯长礼忠的家产:
牛车二两,直四千。
轺车一乘,直万。
牛车为农具,制作粗糙简单,因此一辆仅值二千钱。此外还有每辆仅值千余钱者。《居延汉简甲编》第1964简:
凡五十八两,用钱七万九千七百一十四。
辆值一千三百七十四钱余。又同上书第1998简:
右八两,用钱万七百七十六。
辆值一千三百四十七钱。上二简未说明是什么器物,但以辆为计价单位,又每辆值一千三百余钱,因此可以断定其为牛车或简陋马车之车价。
轺车价格则要贵得多。《汉书》卷十二《平帝纪》云:“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本草及五经、论语、尔雅、孝经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师古注:“以一马驾轺车而乘传。”所以轺车是一种较高级的人乘轿车,故其价为牛车之五倍以上。
刀价。
刀有用途、优劣之不同,故价格各异。《居延汉简甲编》第1374简:
刺马刀一,直七千。
以一刀之价竟贵达七千,可知其为宝刀,决非普通的刀价。《汉书》卷九十《杨仆传》说:“欲请蜀刀,问君价几何?对曰:率数百。”这是汉武帝“敕责”杨仆的诏书中的话,意思是说:你管武库,我问你蜀刀的价格,你竟只能答个大概,玩忽职守,错误严重。但蜀刀也是很名贵的器物,因此价数百钱,大体上是不错的。至于柴刀、菜刀和匠人用的刀,当然还要贱得多。
剑价。
剑为武器,一般的屯戍官吏的用剑,大致为每把数百钱。《居延汉简释文》卷三第16页:
剑一,直六百五十。
又同上书同卷第73页:
剑一,直七百。
至于宝剑的价格必然要比这贵得多。
弓价。
弹弓一,直三百。〔(59)462、2〕
出钱九百,买弓□■。
后者缺文如是“三”,则与前一简价格相同。
蓆价。
三尺五寸蒲复席,圭布缘,二,直三百。
席即蓆,类似今之草蓆、蒲蓆,一张值一百五十钱。
盂价。
婴一,直卅,□□安放。婴一,直七十,□四,六月辛亥六之□。
〔(162)123、22〕
婴、罂同音,古通用。罂乃瓦盂。《汉书》卷三四《韩信传》:“以木罂缶渡军袭安邑。”师古注:“罂缶谓瓶之大腹小口者也。”故婴即盂。劳[车余]把这一简归于酒食类,可能是搞错了。
又《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69页:
大罂十三,小罂六,直千八百五钱。
大小平均九十余钱一个。与前七十钱一个差不远。
八 酒 食 价
酒价依酒质优劣而定,一般为每斗十余钱至数十钱,亦有所谓斗酒千钱的时候。《太平御览》卷八四五引《典论》说:
孝灵末,百官湎酒,酒千文一斗。
这是讲的特殊情况。
今有醇酒一斗,直钱五十;行酒一斗,直钱一十。
这里讲的是一般情况。
上引《劳动使者过界中费》云:
酒二石,直二百八十。(EJT21:6)
这也是一般价格。
据《汉书》卷七《昭帝纪》,有“酒升四钱”的记载。这里当为斗之误,因为汉人往往写斗为“升”,与“升”字极易相混。这里是说罢去酒的官卖后,酒价大贱,竟至斗四钱。
肉价,有肉种的不同,一般是数钱一斤。《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51页:
肉百斤,直七百。〔(584)〕
是什么肉未加说明,大概是牛、羊肉之类。上面我们讨论牲畜价时,推算当时羊一只数百钱,肉百斤至少得肥羊二只,故羊肉每斤七钱,和羊每只数百钱之价相合。
头六十 肝五十
肺六十 过二十 乳廿
胃百[上比下未]百钱 十钱 舌廿
宽三十 心三十 界十
□ 黄将十 □十
三百 肠益册
卖讎直六石十七·凡四□五十。〔(252)286、21背〕
又同上书第431页:
牛[月今]一只,母,直六十。〔(535)217、29〕
前一简未指明是什么牲畜的头、肺、肝等,但可以肯定是牛马之类的大牲畜。一只羊的头、肝、肺、乳、舌、胃、心等决不能值三百余钱。
两汉时,盐为交换之大宗。但汉简中未见盐价记载。大概是因为盐为官府专卖之物,戍卒用盐由官府配给,并非购买而来的缘故。文献中有一条材料说到东汉盐的石价为四百,大概属于平价。《后汉书》卷八八《虞诩传》注引《续汉书》说:“诩始到(武都),谷石千,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年,米石八十,盐石四百。”
两汉时,市集上酒食店甚多,许多著名人物是酒家佣保出身。这种酒家出售酒是不成问题的,是否也出售饭食?据《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下说:“王业……乃取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曰:民食咸如此。”看来,市集上也有出售饭菜之店。
从另外的材料看,吃一顿饭似乎得花去十五钱,饮一次水得花去一钱。《风俗通义》卷三《衍礼》云:“太原郝子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于人。曾过姊饭,留十五钱默置席下而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市集上的饭菜是否一顿十五钱,文献缺漏,只好存疑。
赵歧的《三辅决录》(黄奭辑)说:“(赵歧)自匿姓名,布衣布絮,卖饼北海市安丘。孙嵩年二十,乘犊车游市,见赵歧,微察其非常人,问曰:‘自有饼邪?’曰:‘贩之。’嵩曰:‘买几钱?卖几钱?’歧曰:‘买三十,卖亦三十。’”①饼一枚三十钱似乎
——————————————
①这个故事又见于《三国志·魏志》卷十八《闫温传》注引《魏略·勇侠
孙宾硕传》,文字小异。
太贵,这里讲的应是一册饼的价钱。
九 佣 工 价
居延汉简中,具体明确记载了佣工月值工价的有两条:
其一,《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12页:
月值四百廿四,交钱二百卅,凡六百六十少八十。〔(B20)326、6〕
其二,同上书第324页:
十一月尽二月,积四月,直二千八百。〔(426)226、17〕
这第二条的格式,与汉简中发放戍卒俸饷的格式类似,所以有人怀疑不是佣工价而是俸钱。其实这是不对的。汉简中凡言“直”者必指价钱,无一例外,有前面所举无数例子可证。此处言四个月共“直二千八百”钱,当然是工价。而汉简中凡发放俸饷则必明确记明“俸用钱”,这可用《居延汉简甲编》中的数例为证:
(1)未得四月尽六月奉用钱二千七百已赋毕。(第20简)
(2)得十月尽十二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已赋毕。(第198简)
(3)未得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三千六百已赋毕(第246简)
(4)已得十(《甲编》误释,当为“七”字)月尽九月积三月奉用钱六
千。(第1059简)
(5)未得本始三年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八百。(第1894简)
(6)■元年四月尽六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八百。(第2111简)
由此可见,前面讲的“直二千八百”,和这里讲的“奉用钱若干”,格式决不相同,是佣工的月值工价无疑。这就是说,汉代河西边郡佣工每月的工价大约是四百钱至七百钱之间。据文献记载,内地佣工一月的工价,少者二百余钱,多者近一千钱。如《九章算术》卷三有一则以佣工价为例的算题,说:“今有取保,一岁价钱二千五百,今先取一千二百,问当作日几何?”年价二千五百,则月价仅二百余。
又《群书治要》卷四五引东汉崔寔《政论》,谈到了佣工的工价:“夫百里长吏,……一月之禄,得粟二十斛,钱二千。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复当取客,客庸月一千。”这是一段为封建政权的爪牙叫穷的文字,所说佣工月价一千,当有所夸张,实际上不会有这么贵。所以上引汉简所载河西地区佣工月价,应是汉代的一般情况。
汉代政府有关于卒践更平价月二千的规定。《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云:“治河卒非受平贾者,为著外徭六月。”注引如淳曰:“律说,平贾一月,得钱二千。”又《史记》卷一○六《吴王濞传》:“卒践更,辄与平贾。”《正义》云:“贫者欲雇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这里是说,汉代政府雇人治河,或民间雇人代服徭役,官府规定的平价是每月钱二千。这种官定的卒践更的平价,一定比民间的雇佣工价高出很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雇主多出钱,以限制他们雇人代(避)役,使被雇者得到比一般佣工更高的工价,而愿作践更,从而起到鼓励人们服徭役的作用。同时,从《吴王濞传》看来,被雇人是很难得到政府规定的平价的,所以刘濞才用“辄与平贾”的手段来收买人心。因此月二千决不是民间佣工的平价,不能以此来否定汉简中月价四百至七百钱的一般的佣工工价。
□成承禄居延卒李明长顾钱二千六百。〔(51)116、40〕
第57页:
中为同县不审里爵王来佣贾钱四千六百。〔(269)159、23〕
第453页:
张掖居延库卒弘农郡陆浑河阳里大夫武便,年廿四,佣同县阳里大夫
赵勤,年廿九,贾二万九千。〔(124)107、2〕
这几条都没有说明是多少时间的“顾钱”或“佣贾钱”,无法断定他们月工价是多少。如果硬要说第一条二千六百钱是一个月的工价,第二条四千六百是两个月的工价①,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综上所述,关于汉代佣工的工价,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意见:
(1)官府规定的卒践更的“平价”是月二千钱,但这只是鼓励人们服役、限制人们避役的空文,除了象刘濞那样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收买人心而“辄与平贾”者外,根本不曾实行过;
(2)民间的一般的佣工工价,当为月值四五百钱或七八百钱。这样的工价不包括佣工本人的饮食,所以崔寔为“百里长吏”计算开支时,就把佣客的吃食算在主人的帐下;
(3)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工种和佣工的不同年龄、体格等,都会影响到工价,所以汉简及文献中的工价有很大的差距。
——————————————————
①见翦伯赞:《两汉时期的雇佣劳动》,《历史问题论丛》第375页。
一○ 奴 婢 价
奴婢是人不是物。但在存在着奴隶买卖的社会中,奴婢被当作物件一样看待,因此交换中也有价格。《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55页载侯长礼忠的家产,就有:
小奴二人,直三万;
大婢一人,二万。
大婢一人二万钱,小奴一人万五千钱,是汉代奴隶的正常价格,与文献记载的奴婢价大体相同。《全汉文》卷四二载汉王褒《僮约》说:“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决贾万五千。”便了已有髯,当然不是小奴,大概是年纪大了,所以与汉简中的小奴同价。
又,《艺文类聚》卷三五引《风俗通》说:“南阳庞俭求苍头主使牛马耕种,直钱二万。”能使牛唤马从事耕作的奴隶,自然是身强力壮的,所以值二万。
汉魏之际,以实物代钱币,因而买卖奴婢有用绢帛计值者。《三国志·魏志》卷二七《王昶传》注引《任嘏别传》说:“与人共买生口,各雇八匹,后生口家来赎,时价直六十匹。共买者欲随时价取赎,嘏自取本价八匹。共买者惭,亦还取本价。”所谓八匹、六十匹,当是绢帛之类。由于与任嘏同伙者不知是几个人,所以买价多少不明。赎时价已上涨到六十匹,依帛的匹价四五百钱计,六十匹约合三万钱左右,同汉简及《僮约》等所载奴婢价相近。
因此可以认为,汉代奴婢的价格,虽因年龄大小、体格强弱、本领高下而各异,但一般的是一人二、三万钱。
近年出土的四川郫县东汉残碑,有三处记录了五个奴隶的共值:
五人,直廿万。
奴□、□□、□生、婢小、奴生,并五人,直廿万。
奴立、奴□、□鼠,并五人,直廿万②。
——————————————
①《后汉书》卷七三《朱晖传》注引《东观汉纪》。
②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
前面第四节中我们已经谈到,此碑记录的牛和奴婢价格非常特别,不分大小、肥瘦,一律同价,奴婢四万,牛万五千。这大概是官府征收算赋的一种依据,并不是奴婢的实价。因此,说两汉奴婢的价格一般是二三万钱,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作者: 水電工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學術價值...
--------------------------------------------------------------------------------
毋苟先生 學安:
所貼諸文皆有學術價值!
未知為原作或援引?能否惠告?
另想徵作者同意,代於敝站文獻庫改以繁體中文貼出(非商業性)。
(中國史學與文物的文獻與討論區: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2
)
謝謝!
作者: 毋苟先生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回复水电工人
--------------------------------------------------------------------------------
所有署名毋苟先生之帖均为敝人旧作,欢迎转贴。也希望保持联系。
作者: 水電工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誌謝與請教!
--------------------------------------------------------------------------------
感謝先生慨然應允!
實令清冷小站多富內涵,亦期兩岸史學能多交流!
敝站將文章轉成繁體校對後,再由您審閱;惟:
是否方便惠告尊姓大名,一以學界尊重,二則保障作者權益。
E-MAIL:[email protected]
敝站網址:(青藤書屋),請多惠予批評!
(繁體)
http://.tw
(簡體)
http://.tw/gb.htm
(史學文獻區)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2
(史學新聞區)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7
(資訊科技與史學哂脜^)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6
作者: 水電工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致謝!
--------------------------------------------------------------------------------
已經將 先生此佳文,以繁體中文發表於: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2819
敬請撥冗審閱,並致最高謝忱!
作者: 有夏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我為多事人
--------------------------------------------------------------------------------
http://.tw/cgi-bin/board/bbsboard.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2819
[color=#DC143C]按得之.水電兄.對不起.[/color][em24]
作者: 水電工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謝謝!
--------------------------------------------------------------------------------
謝謝您!為何說對不起呢?
作者: 渡渡鸟 发表于: 星期四 八月 26, 2004 7:16 pm 文章主题:
--------------------------------------------------------------------------------
原来是徐扬杰先生啊,此文发表在《中华文史论丛》中。《中国家族制度史》超星中有。
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
林甘泉:‘养生‘与‘送死‘:汉代家庭的生活消费
2004年07月07日23:43
提要
一定的生活样式反映一定的文化传统。在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古代社会‘个人消费不占重要地位‘生活消费通常集中表现为家庭消费‘而.养生j与.送死.则是家庭消费的两大项目。本文拟结合文献资料和考古文物资料‘对汉代的‘养生‘与‘送死‘进行一些考察。全文分三部分:(一)‘养生‘: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二)经济收入与‘养生‘消费的差别;(三)‘送死‘:‘富者奢僭,贫者殚财‘;(四)‘养生‘与‘送死‘的社会保障。
‘养生‘的消费水平归根到底取决于各个家庭的财产状况。但是各个时代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存消费,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汉代一个五口人的农民家庭,每年粮食消费约谷149石,加上食盐和衣服费用,全年最低限度的生活费用约需236.4石,假定这个家庭有土地100亩,按当时平均每亩(小亩)产粮2石计算,其全部收获用来支付衣食费用尚缺粮36.4石。
汉代贵族、官吏和地主的基本经济收入‘都大大超过一般农民家庭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费用。对于他们来说,“养生”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生存消费,而是为了获得物质上和精神上巨大满足的享乐消费。就基本经济收入和生活奢侈的程度而言,排列第一的是贵族,第二是大地主(尤其是商人地主),第三是官吏。
“送死”是一种特殊的生活消费。汉代盛行厚葬,‘送死‘被视为‘养生‘的延长,成为夸饰家庭社会地位和财力的一种标志。追求复制和表现死者生前的生活样式,是汉代基葬的一个重要特点。不仅富贵人家厚葬奢僭,连一些家境并不富裕的人家也不惜耗尽家产厚葬,这种风气与当时流行的孝道观念有关。
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全部社会关系都带有封建伦常的色彩。当有的穷困家庭‘养生‘和‘送死‘最起码的消费都无力承担时,它的宗亲族党和封建国家都有责任予以救济。这种救济从一定意义上说来‘是中国古代‘养生‘与‘送死‘的一种社会保障,但它所起的作用极其有限。广大农民由于饥寒交迫而流离失所,因此社会生产往往无法正常运行。随着社会危机的加深,一场农民起义也就必不可免了。
关键词:生存消费 享乐消费 最低生活费用 基本经济收入 社会保障
人类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相互依存,互为前提。没有个人和集团的消费,社会生产就无法进行,人类自身也无从繁衍。
不同的消费方式反映不同的文化传统。在以家庭为本位的中国古代社会,个人的消费不占重要地位,生活消费通常集中表现为家庭消费,而.养生j和‘送死‘则是家庭消费的两大项目。本文拟结合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对汉代的‘养生‘和‘送死‘进行一些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