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风云录

三、五等丧服的十一小类

五等丧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服之内又有细分,一共有十一种服丧的情况,其名目和服丧对象大略如下。   斩衰 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斩衰三年。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说:‘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斩衰的对象最少,在本宗内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亲为嫡长子等少数几种情况。   齐衰 是次于斩衰的丧等,根据亲疏的不同,有用杖(丧杖)与不用杖的区别,丧期也有长短,总共有四种情况:   2、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服。《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子女对于父亲、母亲的恩爱是相同的,但在丧服上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出于‘家无二尊‘的考虑,实际上是为了突出父系的主体性。   3、齐衰杖期。父在为母、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全同,但丧期为期年(一年)。   4、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与以上两种丧服的主要差别是   不杖。   5、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也用此服。   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16 回复此发言   73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7、大功殇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为殇者而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   中殇等服之。   (8)繐衰 是一种特殊的丧服,诸侯之臣为天子服之。   小功   9、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之。   10、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缌麻   11、缌麻三月。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亲服之。   五服与九族以及外亲、妻亲(外亲和妻亲详见第六节)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古人每每画为图表,以便查阅、记诵。长沙马王堆帛书中已经出现‘丧服图‘。在敦煌文书中也发现了依据唐代丧服制度而作的‘丧服图‘,但分为三图,比较复杂。现在我们将先秦时期的丧服关系简略列如下表。   高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曾祖父母   (缌麻) 曾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祖父母   (缌麻) 从祖   祖父母   (小功) 祖父母   (不杖期)   外祖父母、   从母(小功)   族父母   (缌麻) 从祖父母   (小功) 世父母、叔父母   (不杖期) 父   (斩衰三年) 母:   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   父在为母(杖期) 从母昆弟、   舅、舅之子、   甥、(缌麻)   族昆弟   (缌麻) 从祖昆弟   (小功)   从父昆弟   (大功) 昆弟   (不杖期)   己 妻   (杖期) 妻之父母、(小功)   族昆弟之子   (缌麻) 从父昆弟之子   (大功) 昆弟之子   (不杖期) 子:   长子(斩衰三年);众子(不杖期) 嫡妇(大功);庶妇(小功)   从父昆弟之孙   (缌麻) 昆弟之孙   (小功) 孙:嫡孙   (不杖期);庶孙   (大功)   昆弟之曾孙   (缌麻) 曾孙   (缌麻)   玄孙   (缌麻)   丧服简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