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亲妈重生,为炮灰儿女撑腰!

第67章 “吃的真好”(月票活动加更4)

第67章 “吃的真好”(月票活动加更4)   林昭上半身后移,有种不妙的预感,“有啥事你直说,别这样,我心里发毛。”   李芬抓住她的手,眼神炙热,“姐想求你件事。”   “啥事?”林昭恨自己手头没毛线,不然还能转移个注意力,直言道:“能帮的我肯定帮,帮不了的那也没办法。”   “不是让你为难的事。”李芬忙说。   “我就是,想请你帮我留意下,乡下有没有合适的姑娘。”   “?”   让她当媒人?!   脑海冒出这么个念头,林昭将明艳漂亮的脸送到李芬面前,“姐,你看看我,我像做媒的嘛?”   李芬被她皎若明月的脸晃了下。   明明肚子没多少墨水,偏偏有种想念几句诗的冲动。   简直有毒。   “哎呀。”李芬拍她肩膀,“没让你当媒婆,就是让你帮着留意下,要是有好姑娘,勤快能干,性子不错,家里没啥拖累的,你给我提个醒儿,我找人打听。”   “这不你家是大队的,谁家闺女什么性子你应该都有数,交给你我放心。”   就这啊。   不是问题。   林昭道:“不嫌弃人家没城市户口?”   “嫌什么啊嫌。”李芬不在意这个,真心道:“只要人勤快,不嫌我弟的伤腿,愿意和他踏实过日子,都行。我别的不图,就图对方人好。”   “昭昭,我给你说实话吧,我家条件不差的,我弟赚的也不少,人也好,姑娘嫁进我家的门,不会受委屈的。”   这话林昭信。   “好,我回去问问我娘。”   李芬促狭地问:“哪个娘?”   林昭笑的无奈,“两个娘都问,行了吧?”   “我又不是刚结婚的小姑娘,你打趣我没用的。”   还想看她脸红,不可能的啊。   “是是是,你不是刚结婚的小姑娘,你大儿子二儿子都五岁多了,也看不出来啊。”李芬嘀咕。   最开始知道的时候,惊的她半天没回过神。   就她那张脸,哪像结婚的人,哪像有孩子的人?!   林昭还没应声,宋云锦快步走进供销社。   进来后,直奔柜台。   “姐,姐,你照相技术是这个!”少年竖起大拇指。   他把新取来的照片递给林昭。   照片被一个小纸包装着,黑白的,巴掌大小。   林昭打开半圈进去的口,倒出几张照片。   是她抽到照相机当晚拍的。   ——崽崽睡觉图。   双胞胎互相抱抱睡觉,是亲亲热热的小兄妹。   二崽右腿霸道地搭在他哥身上,手脚并用搂着他哥,而他哥呢,笔直躺着,皱着小眉头,看上去又严肃又萌。   每个崽身上的特质都被她拍了出来。   可爱的让人喷鼻血。   “看来我还蛮有拍照天赋的嘛。”林昭自夸。   宋云锦无比赞同,点头道:“姐你学啥都快,我爸说你当年不上大学可惜的很,一想起来就难受。”   林昭摸照片的手顿了顿,又很快恢复正常。   “难受什么,连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考大学。”她很想的开,当初那情况,有钱都买不到粮,乡下如此,还有野菜挖,城里更难,上大学什么都是空的,先填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   离饥荒过去没几年,每个人都对那段可怕的经历记忆犹新。   “也是。”宋云锦说。   想到什么,他眼睛明亮,语气充满激动,“没准儿以后我和姐能一起考大学呢。”   林昭打量着他,嗔笑:“你想给我拎书包啊?”   宋云锦拍拍胸膛,“行啊,打水买饭我都包了。”   “真有这么一天,我要去首都的,你可得努努力。”林昭语气随意。   “哈……”宋云锦笑出声,得他姐一记冷眼后努力憋笑,说道:“姐,你都毕业好几年了,课本知识早忘了吧,我明年才上高中,知识记的比你牢,你确定是我努力,不是你努力吗?”   “当然是你努力。”林昭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   总有些人擅长学习,不才,她正好是这类人。   宋云锦不多争辩,“行,我努力。”   “姐,你周末回家?”他再次确定,说的是回,不是去。   林昭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对啊,带四个崽回。”   宋云锦笑得合不拢嘴。   “姐你忙,我回家讨打喽。”   话音落下,长腿一迈,快步离开。   林昭:“?”   猜到什么,眼里泛开祝福。   祝你好运啊,小宋同学。   李芬和王菊远远听说什么照片,见宋云锦在,没好意思凑过来。   等他一走,默契上前。   林昭微微侧头,对上两双难掩好奇的眼睛。   “……这是怎么了?”   李芬还没说话,王菊伸出食指,轻点她手里的小纸包。   眼睛发光,脸上露出羞涩的笑。   意思很明显。   想看。   “想看说呀,这有什么。”林昭笑了下,倒出照片,给和自己关系不错的同事看。   王菊小心翼翼抓起其中一张,那是龙凤胎的。   小兄妹俩正是骗人生娃的年纪,小小一只团在凉席上,脸颊上几根凉席印子,看起来软乎乎,仿佛稍微用力抱就会哇哇哭。   他们的眼睫毛很长,还很卷翘。   脸蛋肉嘟嘟,很好亲的样子。   “他们的睫毛好长啊。”王菊小声道。   李芬都没注意,又看一眼,笑道:“还真是。昭昭,你生的四个宝都好看,看着也乖,你有福气。”   “确实乖。”林昭大大方方的赞同。   李芬愣了下,笑出声,“你就不能谦虚点吗。”   “实话实说罢了,我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乖。”林昭神情骄傲,语气也相当诚恳。   李芬在心里摇头,五岁多和两岁多的孩子都人嫌狗憎,哪有乖的。   “你这四个宝脑袋都睡的挺好看,咋睡的啊?”她很眼馋。   她儿子脑袋睡塌了,这辈子就那样了,但她还有孙子孙女啊,提前取取经!   林昭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是奶奶牌头型,得问崽他奶。”   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连骨头都是软的,她连抱都不敢抱。如果有人问她怎么养孩子,她真的答不上来。   李芬当即投来个羡慕到复杂的眼神。   “你这日子过的……”   林昭垂眸,把照片装回小纸包。   两人各回各的柜台,李芬不忘对王菊说:“以后嫁人,得找这样的婆家,日子过的舒坦。”   王菊脸通红,羞的不敢抬头,脚下加快速度,想办法找事干缓解尴尬。   “……”李芬哭笑不得。      也是怪了,好歹是厂长家的闺女,怎么胆子丁点儿大。   是的,王菊是供销社最大的关系户,亲爸是大厂长,听说为了锻炼女儿的胆子,把人送过来。   下午供销社客人不算多,偶尔才一两个。   没人时,李芬坐在柜台前给弟弟做鞋,王菊枕着胳膊打瞌睡,刘春红和另一人在嘀嘀咕咕说话。   林昭头抵在柜台角,膝上放个小本子,微低着头在写什么。   进供销社的人打眼扫过去,便能看到她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和白皙的后脖颈。   一道军绿色身影出现片刻,定定地看一眼某处,眨眼间又转身离开。   “呀!!”李芬看见了那短暂出现又消失的青年,惊呼。   林昭抬起头,顺着她的目光望向门口,什么也没看到。   “怎么了?”她问。   “好俊的青年!”李芬想着刚瞧见的人,眼睛发亮,用手比划着,“他穿着军装,个头很高,比你两个表弟还要高半个头,脸也俊,我活到现在,没见过比那青年更俊的。”   不过,那眉眼有点眼熟。   哪儿见过呢?   不应该啊。   他长成那样,看上一眼,谁能忘!?   林昭心里,崽他爹第一俊,不接受反驳,其他帅哥在她这里都是浮云。   “谁也没我家顾同志俊。”   李芬胃噎的慌。   墙上的钟指针指向14:55分。   “芬姐,你帮我看下柜台,我出去一下。”林昭说。   李芬摆摆手。   离下班时间只剩五分钟,供销社的售货员都开始收拾东西。   不多时,林昭甩着湿手回来。   几声叮铛铛响。   下班啦。   她背包离开。   供销社算下班早的,这个点大街上晃悠的人并不多,太阳正是最炙热滚烫的时候,照的地面快冒烟儿。   林昭脚踏出青砖铺的台阶,手掩在额头,遮挡刺目的光,一抬头,瞥见不远处一道熟悉至深的挺拔身影。   她愣住,有些不敢相信地眨了眨眼。   那人影还在。   一身笔挺的军装,身姿挺拔如松,卓然而立,军帽半掩冷锐的眉骨,丰姿英伟。   好似察觉到什么,他抬眼,双目如潭,待看到那张娇艳的脸,黑眸泛开笑。   年轻军官缓步向前走。   每一步都像用尺量过般,步伐沉稳坚定。   看着那熟悉的身影越走越近,林昭小跑过去。   转瞬间,停在离男人两米的位置。   “顾承淮?”她不确定地喊。   顾承淮眼里笑意加深,那笑温柔的醉人,“是我。”   林昭倏地笑开,肉眼可见的开心,眼眸都像是装下无数星辰一般亮晶晶。   “顾承淮!”她欢快地喊。   话音落下的那瞬,冲上去抱住男人,娇小的身体投进男人的胸膛,笑容明媚的晃眼。   角落,李芬喃喃,“……昭昭说的不错,她男人确实俊。”   吃的真好。   真好命啊!!   王菊飞快点着头,眼睛比平时亮很多,努力缩着存在感,却怎么也收不回目光。   真般配呀。   顾承淮察觉到两道视线,深幽的冷眸看过来,犀利如刀。   李芬感觉身体一僵,拉上后知后觉的王菊赶紧跑。   “芬姐,跑什么啊?”王菊不情愿地声音响起。   “……”小姑娘家家的,咋钝感十足。   那边。   “顾承淮,真的是你回来了?!”林昭仍是感觉恍惚。   “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提前告诉我。”   顾承淮看着她,黑眸倒映出媳妇儿的身影,用低沉的声音说:“原本要告诉你,你挂电话挂那么快,没来得及。”   林昭仰头看着青年,比他低一个头,气势却比他高出一大截。   “什么意思?才刚见面,你就怪我。”她出言责备,声线清脆。   用纤细漂亮的手指轻轻戳顾承淮的胸口,哼声:“顾承淮,求我嫁给你的时候你咋说的?”   “你说要一辈子对我好,会把我放在心尖,不会惹我生气,现在你怎么做的?才结婚几年你就忘了是不是……”   顾承淮听着这一声声责备,不见生气,嘴角抑制不住地勾出笑。   “我的错。”沉金冷玉的嗓音被温柔裹覆。   “没怪你,是我没说,想给你一个惊喜。”他耐心道。   林昭瞬间被哄好,嘴角翘起。   “崽他爹,不然你掐我一下,我总觉得在做梦啊。”   顾承淮笑着递上自己的手,不疾不徐地说:“咬我。”   他的手骨节分明,细细长长,好看的让林昭多出个手控的毛病。   她拉下青年的手,与自己的十指相扣,低头看一眼,眼眸弯成月牙。   说话语气却不怎么好。   “我咬你干什么,我又不是陆宝珍。”   顾承淮反手握住林昭的手,牵着她往前走,“陆宝珍是谁?”   “陆一舟的亲闺女,你忘了?”林昭侧头看他。   “嗯,没什么印象,她怎么了?”顾承淮从不记无关紧要的人,他的世界里,昭昭第一重要,再之后是四个崽。   “她咬二崽,把二崽的手咬出碗大的牙印。”林昭气哼哼地说。   顾承淮险些笑出声。   碗大的牙印。   如果他没记错,陆家那小丫头还没双胞胎大,嘴得多大,才能咬出碗大的包。   真可爱啊。   被媳妇儿可爱出恋爱脑的年轻军官一本正经地应和,“确实过分了!”   “是吧是吧。”林昭迭声道,眼里流露出担心,“我真怕二崽手上的疤消不去。”   顾承淮沉稳安抚,“二崽是男娃,有个疤没……”   那个“事”字还没说出来,被林昭皱眉的表情控在原地。   “你不懂。”她叹声道。   疤不是重点,重点是陆宝珍咬出的疤,林昭怕因为那个疤让二崽长出恋爱脑。   唉。   顾承淮没再说什么,他确实不懂。   想起昭昭脑袋受过伤,停下脚步,捧住她的脸认真打量。   “你的头怎么样?伤在哪里?”他神情专注,黑眸满是温色。   林昭虚虚指了下额头的地方,满脸委屈,“这里这里,我被砸出个碗大的包,直接晕了过去。你知道更过分的是什么吗,你妹妹她把我砸晕后,她跑了!她就那么跑了!”   “要不是大崽二崽,等你再回来你就成鳏夫了,还能顺便吃我的席……”    加更奉上,谢谢宝子们的支持嗷,求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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